艺术品进入市场之后,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价格。围绕价格的是它被人们接受和欣赏的程度和它被当时社会所承认的价值。从表面看,艺术品的价格是和艺术价值同一的,即价格的高低,反映了艺术品本身价值的大小。实际上,艺术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和它本身所包含的艺术价值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需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不论中国或外国,艺术家在其生活的年代往往有得志和不得志两种状况。得志者名利双收,失志者生活潦倒,并被拒于上流社会的门槛之外。 在古代,作品一般不出售,也无价格可言,但实际上被社会承认者所获得的物质和精神上的收益,也是"价格"的反映。至于说,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自从绘画交易形成之后,受到社会公认的画家更是身价百倍。伦勃朗自画了《杜普博士的解剖学课》之后,赢得许多新的雇主,其中包括腓特列(亨利·伦治总督)。他在1634-1639年间向伦勃朗订购5幅《耶稣受难图》。伦勃朗向总督每幅索价1200荷兰盾。当时这价格高得惊人,因为一个中产阶级夫妇的年生活费仅500荷兰盾。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600荷兰盾成交。伦勃朗得意之日,也是他的画被荷兰新兴商人大加赞赏之日。那时,伦勃朗的艺术创造虽很精彩,很有个性,但并非他的艺术的高峰。他对人生、对艺术的理解的成熟期,也是他艺术成就最高的时期,是他四五十岁之后,他革新自己的画风,放手发挥颜料的威力,注意色彩之间微妙的差别,大大增强描绘对象的量感和空间感,他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用画刀在画布上堆涂颜色,充分利用颜色在画布上所造成的肌理效果,增强画的质感和光的闪动,以深刻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当他画完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订件《巴达维亚人的誓言》(或称《克劳乌斯·基维利斯的密谋》),却被订件人拒绝接受,理由是画家描绘了一群粗俗的醉汉。粗矿的笔触,被人们认为很不得体,色彩也不合"时尚"。画家只好毁掉这件作品。从此伦勃朗的画在荷兰受到冷落,直到他逝世,作品一直无人问津。伦勃朗的失意,原因很多,主要是荷兰的市民阶层无法理解这位大师所创造的,具有超前意识的艺术。1681年,在伦勃朗去世12年时,一位叫安德里斯·佩尔斯的作者,在评述伦勃朗时写道:"此等大师不将其天赋才华用于正道,实乃艺术之一大损失……因不肯接受任何准则及规范……其旁门左道之术不胜枚举。"这说明当时人们对他的误解。荷兰的另一位画家维米尔(1632-1675),他富有个性和创造性的绘画也是长期被埋没,直到20世纪才被普鲁斯特重新发现。伦勃朗被人遗忘的时间短一些,在19世纪初他已被人们注意。1851年6月16日,德拉克洛瓦在日记中给予伦勃朗以高度评价。他说,或许有一天人们会发现,伦勃朗是一位比拉斐尔伟大得多的画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十七、十八世纪时人们正是用拉斐尔的古典绘画准则来否定伦勃朗作品的。凡·高生前不被承认,作品只卖出过一件且价格不高,还是靠弟弟提奥帮助卖出的。 上述例子说明,画家被世人承认与否,承认的程度,作品销售的情况以及价格的高低,不是衡量艺术家贡献大小和艺术品价值的唯一标准。有时人们回于各种成见,不能认识有革新意义的艺术创造;也由于艺术市场和商品市场一样,可能受人为因素的控制和支配,哄抬与价值不相适应的作品,或有意挤压艺术质量较高的作品。此类现象,现在和将来都在所难免。 理想的前景是:探索性、学术性的艺术品和所谓"商品艺术"之间的界限越来越小,以至消失,那时,人们可以按照艺术品的真正价值确定出售价格。不过,即使到那时,也不可能完全排除对创新和探索性艺术的排斥,因为艺术实践往往走在人们接受能力和鉴赏能力的前面。 可以使我们感到欣慰的是,随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提高,与绘画创作和市场有关的画家、评论家、画廊经纪人、收赢家等的鉴赏力和判断力也在不断提高,美术品的艺术价值与美术品的商品价格之间的距离会越来越小。至少,我们应朝这个方向努力! 在当前中国美术家的作品已经开始走向世界市场时,价格的动向已被提到注意的视野。近两年来,中国美术作品的价格已有大幅度的增长,但与欧美艺术家的作品价格相比,仍有很大的差错。这种状况的根本改善,需待我们国家财力的增长和国内艺术市场的开辟,人为地抬高价格并非良策。近读台湾美术报刊,得悉台湾艺术界人士对有意提高台湾老一辈艺术家在苏富比拍卖的价格感到不安,认为这种做法可能产生反弹作用,导致价格大幅度下 落。这种情况,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 至于艺术家本人,应该注意不断推出自己的好作品,尤其是那些价格看好的画家(不论是老年、中年或青年)都应谨慎行事,自己不满意的作品决不要拿出来。艺术市场实际上也存在着一种竞争机制,在这种竞争机制中得益最多的画家不一定是最后的胜者;真正执着于艺术并取得成就的人,才是在艺术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的人。对艺术家来说,艺术市场是一种可能,一种机会;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一种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