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下午5时40分,通州区中级人民法院三楼第23审判厅的门终于打开,五六个已经在门外过道中焦急等待了三个小时的艺术家簇拥到了门口,但是他们并没有得到想听到的结果:对于两个艺术评论家吴鸿、张朝晖之间的复杂名誉权官司,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但当天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已经摆出自己的证据,同时被告人吴鸿还当场提出反诉,法官决定择期再次开庭。 因这一名誉侵权案涉及匿名信、悔过书、圈内潜规则以及有影响的学院、网站,有艺术圈人士私下称这是吸引艺术家当场旁听的最大案件。旁听席中就座的则有策展人廖雯等数十人,吴鸿的诉讼代理人也是特地从上海赶来的艺术批评家王南溟。 以至通州区法院的一些法官也对这个案子感到好奇,在庭审过程中一个偶然路过三楼过道的法官还问艺术家“你们艺术圈文字上的这些事怎么也闹到法院?”但是对于原告张朝晖、被告吴鸿来说,他们的纠纷不仅仅是文字交锋那么简单。 张朝晖(艺术批评家、策展人,现攻读中央美术学院博士学位) 吴鸿(美术同盟网站主编、艺术批评家、策展人) 三大焦点2中提到的张朝晖亲笔写下的悔过书在庭审当日作为物证被出示。张承认曾写下此书,但称“被迫的”。 案件源于一封针对吴鸿的匿名“举报信” 5月19日曾出庭作证的画家王能涛也许是最了解事件细节的人。案件的起因首先要回到2005年3月1日上午,担任TOM网美术同盟栏目主编的吴鸿回忆说自己被顶头上司一个电话叫到领导办公室,上司说这是他2004年底接到的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件是以一个艺术爱好者的身份写的,大意是讲吴鸿利用给艺术家在美术同盟发表文章的机会,以此作为交换条件向艺术家索取钱物或作品,家中存有索要来的作品一百多幅,每幅价值人民币3万元。为了增加反映情况的可信度,信中还列举了一个艺术家王能涛的名字。 吴鸿认定举报信为张朝晖所写 吴鸿称自己“做梦也想不到会受到这样的诬陷,因为且不说无从考据的‘钱物’,单说这一百幅每幅价值3万元的作品就一共有300万,这足以让我进监狱了!” 但是上司在三个月后透露“举报信”,显然是经过内部考查,相信他人品没有问题。 吴鸿说自己无法想像有人要这样诬告自己,冷静下来从信中提到的艺术家王能涛那边寻找线索,想找到写信人是谁。王能涛回忆说2004年底,策展人张朝晖曾打电话问他为什么送了吴鸿一张作品而没有送给他。王能涛说我送给他一幅画怎么了,你要的话你也来挑一张吧。由此吴鸿联想到几个月前张朝晖曾来到自己家中,见到过我家挂着几幅朋友的画,还特意问过我是谁的作品。这样,他初步认定张朝晖有最大的嫌疑。 两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文字交锋 当晚吴鸿和王能涛一起前往张朝晖家求证,在张朝晖住的通州区运河园小区出大门右手第一个小餐馆中,张朝晖承认匿名信是他所写,并有下跪和写悔过书的情节,之后还约定第二天上午10时张朝晖到TOM网高层那里说明情况。“但是”,吴鸿称自己3月2日在单位一直等到上午11时,不见张朝晖来,“于是我主动拨打他的手机,连续好几遍才接,我问他怎么不来,不料他蛮横地说”我他妈的发烧呢!“说完就把电话挂了,然后就是关机!”此后张没有再联系他,“没有给我以任何方式的道歉”。 吴鸿说自己很气愤,3月2日晚上他打电话给张的博士导师、中央美术学院院长潘公凯先生反映这件事情,还向中央美术学院党委递交了反映信件,另外,他还向认识的朋友写了封电子邮件《美术界败类张朝晖之恶行状》,“把张朝晖的恶行通报给大家,让大家看清他平白诬陷在先、蛮横抵抗在后的嘴脸,提醒大家注意他这个人。” 张朝晖看到电子邮件后,于2005年3月10日也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一封《关于吴鸿来信的情况说明》,在这封信中张朝晖也承认是他写匿名检举信给TOM网高层,“大意是说吴鸿在主持美术同盟网站的时候涉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并举例说“红门画廊的老板布朗先生和我抱怨多次,说美术同盟从来不发我们的新闻稿,你和吴很熟,知道是怎么回事么?我说,不太清楚,布朗甚至要委托我向吴鸿‘意思意思’”。而他说吴鸿出示的悔过书是“胁迫我当众跪下,向他道歉,并写悔过书”。 张朝晖以名誉侵权起诉吴鸿 3月15日吴鸿针对张朝晖的电子邮件说明,又发出《吴鸿批注张朝晖再次所炮制之〈关于吴鸿来信的情况说明〉》,逐句批驳张朝晖的说法。随后张朝晖在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吴鸿“采取恫吓性语言和暴力威胁的手段逼迫原告为其按照被告的意思写所谓的‘悔过书’,并当众威逼原告下跪、对原告进行辱骂等”,而吴鸿写的《向中央美术学院领导反映该院在读博士生张朝晖的违法行为》、《美术界败类张朝晖之恶行状》等也使他“名誉、声誉、信誉受到严重损害,被告的行为已对原告的名誉权构成侵犯”,因此诉讼请求被告在媒体上公开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两万元,承担原告为维权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以及本案的诉讼费用。 张朝晖曾在5月12日向部分艺术界人事发送电子邮件:“我起诉TOM.COM‘美术同盟’频道吴鸿涉嫌名誉侵权案于5月19日下午1点半在通州区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