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 太平保险广告及宣传片创意 截至日期为2002年11月30日 2001年12月20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保险”)在国内全面恢复经营财产保险业务。 太平保险复业以来,业务突飞猛进,队伍迅速扩大,在短时间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客户,树立太平保险的企业形象和公司品牌,现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太平保险广告片和宣传片创意及文案。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 太平保险形象广告片创意 要求:凝练、简洁、突出行业特点和太平保险形象特色,时间宜在30秒以内。 (二) 太平保险宣传片创意及文案 视觉形象符合公司VI手册要求,形式要求打破传统商业宣传片格式,将太平保 险悠久历史、海归背景、势大力雄、强大战略合作伙伴、国内外顶尖人才队伍 等企业优势自然融合,内容表现新颖、简洁,展现国内一流的现代保险企业形 象。 (三) 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1. 请应征者将符合太平保险要求的广告片和宣传片及文案寄到太平保险市场部。对 于所有应征的作品,由市场部进行筛选和评审工作。 2. 所有应征作品经过初评后,共评选出最后入围的作品各3件。被评选入围的作品 将由太平保险总经理室进行复审,最终择一确定为太平保险的广告片和宣传片的 创意及文案。 3. 最后被确定为太平保险的广告片和宣传片的创意及文案,将被作为太平保险广告 片和宣传片的拍摄脚本。如果创作者系广告公司创作人员,太平保险将根据该家 广告公司的摄制能力和制作价格优先与其签定制作合约。 4、最后被确定为太平保险广告片和宣传片的作品,太平保险将一次性给予作者奖 金,广告片奖金为人民币5000元、宣传片奖金为人民币8000元。获奖作品及作 者将在太平保险(www.etaiping.com )的网站上公布,奖金领取将采用汇款方 式。 5. 上述作品一经支付奖金并被正式采用,该奖金即被视为作品酬金,作品的版权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即归太平保险所有。 (四) 其它事项 1. 此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太平保险,详情请浏览www.etaiping.com 网站。 2. 太平保险法律顾问宗士才律师对本次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 所有应征作品,均可用书信、传真的方式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太平保险市场 部。本活动的截至日期为2002年11月30日。信件、传真均请注明"征集"字样。 (五) 版权声明: 1、参加竞标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网站永久公布其真实姓名,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竞标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3、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归招标方或中国设计之窗所有。 4、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中国设计之窗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5、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中国设计之窗可将其作品编辑出版。 联系人:刘俊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17楼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市场部 邮箱:liuj@etaiping.com 电话:0755-82960919转132 传真:0755-82960939 邮编:518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