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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师诉乒乓联赛标志剽窃

2006-07-13 8761 0
称标志与其应征作品相似,中国乒协否认指控

  因认为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标志剽窃了自己的应征作品,广东设计师马继辉将中国乒乓球协会、北京三鼎体育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昨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马继辉是以马继辉设计有限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的。他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年底在网上看到了“05年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标志”征集的消息,并向承办单位三鼎公司投送了设计方案。去年2月底,中国乒协在网上发布的20幅入围作品中并没有他设计的涉嫌被抄袭的方案。但联赛标志启用后,马继辉发现标志与自己设计的相似,都采用了“乒”字作为设计基础,将“乒”字设计成人形。此外创意核心要素也雷同。为此,马继辉提起诉讼。他不仅要求法院确定侵权还要求被告两家单位登报赔礼道歉,承担有关起诉的费用。

  中国乒协和三鼎公司的代理人覃伟桥律师则称马继辉的指责毫无根据,“在实际的设计中,设计者采用相同的设计元素比较常见。”他举例说,在此次入围的20幅作品中,7个采用了“乒”或“乓”的汉字结构。按照覃律师提供的证据显示,联赛的标志是由一位姓杨的设计师设计的,杨与马几乎在同一时间投稿,因此不可能抄袭。

  此外,覃律师还指出了两个方案之间的10处差异,例如两者人形朝向一左一右,一个手中有拍,一个两手空空;而字体的颜色和文字释义也完全不同。覃律师认为,法院应驳回马继辉的诉求,并由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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