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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的工作很累人。又要设计,又要做编辑,很多事情要处理。时时都有灵感是件很难的事情,有时候我很茫然,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所以我总是需要吸收很多新信息,给我的脑子注入新鲜血液。我的很多想法会瞬间在脑子里闪现,却转瞬即逝,这就是为什么我总要随身带着我的小笔记本———我可以随时记下一些东西,五花八门的。谢天谢地,这些都可能成为我创意的源泉———
金·琼斯站在他的仿真塑像前接受访问。他穿着一身水清沙白的休闲装,随手像变魔术一样,能从包里掏出无穷无尽的东西,然后用十足浓重的伦敦腔英语,向记者讲解他那些“傍身宝”。
这个2002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英国圣马丁学院的年轻人,在随后的职业设计生涯中逐渐形成了一种既精致文雅,又颓废懒散的艺术风格。他于2002年获得伦敦TopShop服装商场为新生代设计师提供的资助,在伦敦时装周推出服装秀后受到广泛关注,《脸面》杂志提名他为2003年度时装行业最优秀的百位设计师之一。如今他已是Umbro服装公司的设计师、艺术指导和顾问,也为著名品牌COMMEdesGARCONS做设计及任《惶惑》杂志时尚编导。
金·琼斯的陈列盒里有一些他喜欢的书、记事本以及他编辑的《惶惑》杂志和唱片等。唱片是由Salsoul公司出版的,“这是我最喜欢的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迪斯科唱片公司。对我而言,音乐一直是我的灵感之源。”金·琼斯说。他和记者的话题,就从灵感开始。
伦敦是最具有时尚气息的地方
记者:除了音乐,你的灵感还从何而来?
金·琼斯:任何东西都可以给我灵感。比如,一件旧衣服、摄影师朋友、美术家或者旅行……我觉得灵感主要还是来自对我影响最大的年轻人的文化。我总是有一个出发点,会花很多精力去思考,之后再把心思拉回到服装设计上来。这种很随意的方式很适合我。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你设计的这个盒子以及盒子里边物品的趣事?
金·琼斯:这是我在巴黎设计的。我想把一些有代表性的东西展示出来,包括后面的背景都是我自己设计的。值得一提的是我的草稿本,我身边一直都带有一本,在上面只言片语地写下我觉得有意义的东西。还有上面这本《惶惑》杂志,我是这本杂志的时尚编导。应该说这本杂志在英国还是很有影响的。
记者:你毕业于伦敦圣马丁学院,在那所著名设计院校的生活很值得回味吧?
金·琼斯:只有两个字,艰难!我在圣马丁学院读书时很刻苦,熬夜对我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圣马丁学院的学费是一年10万英镑,这对一名学生来说是很昂贵的,而我必须完全靠自己的能力支付这么高的一笔学费和我所有的生活费。
记者:你在那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
金·琼斯:相信自己。
记者:圣马丁学院是否给你带来很大的荣誉感?
金·琼斯:当我刚从学校毕业,就有很多人开始关注我,好些时尚杂志刊登了我的作品。人们似乎立刻对我感兴趣起来,包括当时的《惶惑》,他们开始关注我的作品,特别是我的毕业设计。就这样,我设计的东西流行起来。那以后我又为Umbro工作,设计一些服装,后来转为做他们顾问。
记者:在职业生涯中最让你觉得自豪的事情是什么?
金·琼斯:我在巴黎的首次个展和我在今年早些时候完成的书籍。
记者:你最终的理想是什么?
金·琼斯:能有更多的休闲时间,会会朋友,还有就是拥有自己的时装店。
记者:你觉得伦敦最具有时尚气息的地方是哪儿?
金·琼斯:这很难说,伦敦街头有好多人,来自不同的地方,非常多样化,这使得伦敦成为一个多元文化交汇融合的城市,充满了活力。行走在这样一个城市,我会找到很多灵感的源泉。当然,我总是在世界不同的地方行走,纽约、东京等城市也都很时尚,但伦敦能给我最多的灵感———是的,伦敦市中心确实是最具有时尚气息的地方。然而,一名设计师对时尚的理解是变化的,这个变化可以来得很快。也许此时你觉得这个地方很时尚,但过一段时间它就不吸引你了,你会发现其他更具有魅力的地方。上海也不例外,上海有些地方你觉得很棒,可过一段时间,你也可能觉得其实很一般。
记者:你认为自己生来就有创意设计的天分吗?
金·琼斯:我的家庭给了我一个富有创意的环境,我叔叔是一名摄影师,我姑姑是模特。我姐姐也是设计师,她是著名服装品牌Oasis的设计师。我家每一名成员都相当有创意,可能是我继承了我家人共同的基因吧。
记者:你如何看待眼下艺术界兴起的CROSSOVER(跨界)风尚?
金·琼斯:就我个人而言,CROSSOVER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我本来就从事着好几种工作,为许多不同的公司做不同的事,与不同的人接触,这很有挑战性和新鲜感。眼下时尚产业炙手可热,但重要的是,你必须有自己独特的东西,便不容易被人取代。
记者:说说你对时尚的理解?
金·琼斯:除了设计服装外,我还是一名时尚编导,我很喜欢摄影,也喜欢安排杂志的版面,这些都是创意设计。我不认为只有服装才是时尚,我把身边的这个世界看成时尚,每一样东西都是时尚的要素。
记者:做这么多事,你有没有创意枯竭的时候?
金·琼斯:说实话,我的工作很累人。又要设计,又要做编辑,很多事情要处理。时时都有灵感是件很难的事情,有时候我很茫然,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所以我总是需要吸收很多新信息,给我的脑子注入新鲜血液。我的很多想法会瞬间在脑子里闪现,却转瞬即逝,这就是为什么我总要随身带着我的小笔记本———我可以随时记下一些东西,五花八门的。谢天谢地,这些都可能成为我创意的源泉。
衣服本身并非关键,关键是你赋予它的感觉
记者:下面谈谈你的个人细节吧。你最喜爱的歌曲是什么?
金·琼斯:《爱的讯息》,MFSB乐队;《我的爱不收费》,“二次曝光”乐队;《神奇的恋爱三角》,“新秩序”乐队;《玫瑰人生》,格雷斯·琼斯;《情人男孩》,“皇后”乐队。
记者:你最喜欢的书籍是什么?
金·琼斯:让·保罗·古德的《丛林热》。
记者:你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
金·琼斯:这次展出我带来了《巴黎在燃烧》的海报。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上映于1990年。
记者:你用什么香水?
金·琼斯:赫尔默·朗。
记者:你最喜欢的服饰?
金·琼斯:黎·鲍利(LeighBow-ery)品牌上装。我最喜欢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件LeighBowery衬衫,我的陈列盒里有展示。
记者:喜欢身上穿的USPOLO吗?
金·琼斯:是的,我很喜欢这样的衣服,跟我设计的风格一样。我不太会穿Armani的衣服,我更喜欢自然一些的,其实我不是很在意自己应该穿什么,我的工作很忙,最简单、最舒服的就行了。
还有我身上这条牛仔裤,是自己设计的Umbro。这样的风格15岁到30岁的人都会喜欢,穿着都会觉得很舒服。我的设计多数是运动、休闲型的。
记者:在艺术、设计领域,谁是你最欣赏的人?
金·琼斯:我对安迪·沃霍尔很感兴趣。他的工作方式和我很相似:把东西做出来之后就不再去想它。因为对我而言,衣服本身并不是关键,关键是你赋予它的感觉。
记者:那么谁是你最崇尚的时装设计师?
金·琼斯:黎·鲍利和雷切尔·奥伯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