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风景区形象标识图案征集启事
九华山风景区位于安徽省池州市境内,是以悠久佛教文化和优美自然景观为特色的山岳型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1979年作为第一批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对外开放以来,风景区管理机构内抓管理,外塑形象,使区域经济和旅游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先后获得“国家4A级旅游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全国文明风景区示范点”等称号,被誉为国际佛教道场。
为集中反映风景区多年来大力发展旅游经济所取得的建设成果和新形象,我们正致力于建立自己的景区形象识别系统,从即日起向社会征集九华山风景区形象标识图案,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体现时代特征。主要反映九华山厚重的历史文化背景、佛教文化和风景名胜特色;
2、可辨性强。要简洁、明快,个性鲜明,视觉冲击力强,富有艺术感染力,现代感强;
3、大小适中,方便使用。便于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和建筑物外观等;
4、设计稿以平面形式提交墨稿、彩稿各一份,以A4幅面白底绘制。
二、评选及奖励办法
1、成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由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聘请专家、学者,及风景区建设、旅游分管领导任评委;
2、奖励标准:本次征集活动入选作品1件,奖金10000元;设入围奖3名,每名奖金2000元;3、入围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三、作品投递
参选作品可直接从网上递交,详情请点击九华山旅游网(www.jiuhuashan.com.cn),电子信箱:jhswab@163.com;也可以信函形式寄: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5A创建办公室,邮寄地址: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名胜区芙蓉路55号九华山风景区5A创建办公室,邮编:242811(请在投稿信封正面注明“应征作品”)。
咨询:九华山管委会5A创建办,程先生,电话:0566-5011350;
四、活动时间
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06年7月30日截止(邮件以邮戳为准)。
五、特别申明
1、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九华山管委会所有;
2、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参评作品一律不退;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九华山管委会;
4、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声明。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