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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会徽征集启事

2007-05-17 4279 0

  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横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已成功举办了四届,第五届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将于2007年8月6日—7日举办。
  为进一步打造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这一品牌,扩大其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会徽。

一、应征作品内容
  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会徽设计作品。

二、应征作品创作基本特点
   应征者设计的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充分反映广西横县——“中国茉莉之乡”的地域特色,表现茉莉花的特征以及花都横县“花•茶•健康”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文化魅力,体现中国茉莉之乡生机勃发的精神风貌。
  2、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体现时代感与艺术性,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3、易于制作,具备商业开发价值。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三、应征作品设计与提交要求
  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一件完整的应征作品应当包括会徽设计图稿、名称、创作理念和刻录光盘。
  2、应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会徽设计图稿,需分别打印于A4规格纸上。
  3、应给会徽设计一个富有特色、简洁响亮的名称,并标注于会徽设计图稿的正下方。
  4、应提交应征作品的创作理念,旨在阐述会徽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请将创作理念打印在A4规格的纸张上,并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5、应征会徽的个人或团体使用电脑设计,请用JPG或矢量图格式,刻录成光盘提交,并在光盘表面上注明个人资料。
  6、个人应征者需提交应征人姓名、通讯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团体应征者需提交团体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启事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我县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应征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评审方式
  1、评审机构为专家评审组,由横县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启事设计主题、设计内容、创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应征者所提交的应征作品打印稿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团体)的文字或符号;
  (5)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六、评审程序及奖励办法
  1、会徽征集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中标奖1名,入围奖5名。
  2、经确定中标的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会徽作品,其创作团体或个人获得奖金人民币20,000元和证书一份;
  3、经确定入围的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会徽作品,其创作团体或个人获得奖金人民币3000元/名和证书一份;
  4、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的团体或个人自行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
  中标及入围全国茉莉花茶交易会会徽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横县人民政府所有,设计作者(团体或个人)需与横县人民政府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横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中标及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创作者任何费用。并保留对会徽另行创作的权利。

八、 截止日期与联系方式
  应征会徽作品须在2007年6月18日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广西横县茉莉花产业管理局办公室(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会徽”征稿字样。评选结果预计于2007年7月在《广西日报》公布。
  邮寄至:广西南宁市横县横州镇宝华中路011号广西横县茉莉花产业管理局办公室。
  邮编:530300
  电话:0771—7237619 7260006
  邮箱:mlh7237619@163.com

 

                                           横县人民政府
                                           200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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