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设计资讯 > 设计赛事 > 正文

深圳市第二届公益广告大赛

2007-11-01 15854 0



   2006年,我市成功举办了首届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2007年,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号召,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资源发挥公益广告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道德水平提高方面的作用,为了切实推动深圳城市人文精神建设,促进我市打造“设计之都”,扩大深圳市的对外影响,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凝聚力,深圳广电集团将负责主办深圳市第二届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一、大赛主题

“和谐社会 美好家园”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承办单位

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三)协办单位

深圳报业集团 中国设计之窗(www.333cn.com

(四)大赛组委会和评委会

组委会主任:

王京生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组委会成员:

罗烈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作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刁铁军  市文化局副局长

陈君聪  深圳广电集团总编辑

王田良  深圳报业集团总编辑

评委会成员:拟邀北京、上海、广州和港澳地区高水平的专家、学者组成公益广告大赛评审委员会,下设平面和广播影视二个评审小组,每个小组3-5人。

 

三、参赛细则

(一)作品分类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影视和广播三大类。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参赛承诺函(见附件12)。

 

(二)题材范围

主题:“和谐社会 美好家园”。具体题材可包括关爱弱势群体、社会公德、诚信守法、社会治安、健康生活、文化追寻、沟通融合、环境保护等。

 

(三)参赛资格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广电系统各播出机构、全社会各广告节目制作机构及各企事业单位、专业院校和社会自然人均可免费报名参加此次公益广告大赛。

 

(四)作品提交具体要求

1、平面作品选送要求

a)   打印作品:A4高精度相纸一幅,无需装裱。

b)   电子文档:以光盘方式(或网上投稿)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存储格式为JPEGTIF(或TIF压缩),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CMYK模式,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网上投稿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4M,多个文件的请使用压缩文件打包后提交)

c)   每位参赛者须提交作品的电子文档一份。

 

2、影视广播作品选送要求

a)   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b)   片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

c)   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d)   参赛者需提交作品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满足以下要求:以光盘DVD格式提供,像素要求为不少于720×576PIX。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3、广播作品选送要求

a)   时长:90秒以内。

b)   参赛作品以光盘形式提交,盘面填写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称。

4、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寄送。

点击下载报名表: 报名表.doc
 

(五)投稿日期

  2007918日至20071218  

 

(六)评选方法和奖项设置

大赛由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组评分,经过初评入围作品和终评获奖作品两轮阶段。

奖项设置如下:

 

1、平面组奖项

一等奖1  奖金2

二等奖3  奖金8000

三等奖10  奖金5000

优秀奖10  颁发证书

 

2、影视组奖项

一等奖1  奖金2

二等奖3  奖金8000

三等奖5  奖金5000

优秀奖5  颁发证书

 

3、广播组奖项

一等奖1  奖金2

二等奖3  奖金8000

三等奖5  奖金5000

优秀奖5  颁发证书

(以上奖金含税)

 

(七)投稿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可登陆深圳广电集团网站(http://www.szmg.com.cn)、腾讯网(www.qq.com)查询。

 

2、著作权归属

   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参赛承诺函。

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无偿拥有展览、发布和出版的使用权。

 

3、作品寄至:

第二届深圳市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收。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大厦总编辑办     邮编:518026

网上提交:szgy@szmg.com.cn 

咨询电话:88310457 88310778

 

4、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179
评论区(0)
正在加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