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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敏:创意权益保护的带头人

2008-04-02 7481 0
面对创意保护环境脆弱的现状,他孤独地扛起创意维权的大旗,创造了国内创意保护的多个“第一”——

  他是一名资深设计师,一家设计网站的CEO,更是在中国设计界有着较高声望的一位创意权益保护的带头人。

  他就是“中国设计之窗”总编、深圳著名设计师冯家敏。当前,由于创意设计这个新兴行业的特殊性,国内从业者的权益受侵犯现象和知识产权纠纷屡见不鲜,成为困扰设计界的一大痼疾。冯家敏迎难而上,以唐·吉诃德式的勇气挑战种种妨害创意产业的不公正现象,接连推出《中国平面设计指导价格》、“设计作品备案电子证书系统”,并参与起草由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平面设计示范合同》和《深圳平面设计作品版权保护办法》,连出重拳为创意产业保驾护航。

  如今,深圳在创意设计保护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而冯家敏说,他的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中国创意产业的“生态保护”事业仍然“路漫漫其修远兮”。

  设计界出了个“维权斗士”

  走进冯家敏的办公室,记者注意到,在他身后的书架上,占去相当大部分的并不是设计类书籍,而是各种与知识产权、法律相关的大部头著作。今年是冯家敏来到深圳的第16个年头,他说,以2000年为界,在深圳的前8年专心从事设计,是“为自己奋斗”,而后8年则忙于网络设计平台建设和创意保护,是“为社会工作”。在“中国设计之窗”网站上,网名“哈苦瓜”的冯家敏深受经常访问这里的广大设计师们的爱戴,大家亲切地称呼他为“哈哥”,有各种各样关于设计被侵权的烦恼都愿意找他倾诉,请他帮忙。

  作为中国创意维权的先行者,冯家敏走上这条路不是偶然的。1992年7月,当时已经颇有知名度的设计师冯家敏踏上深圳土地后接到的第一单设计工作就遭遇了一个骗局。他经中介牵线为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完成了一批建筑效果图的设计,结果,一直到效果图变成现实建筑物,自己也没有收到一分钱报酬,中介公司设下的骗局让他吃了亏还投诉无门。由此,冯家敏发现设计师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可谓危机四伏。他设计的房地产广告让地产商赚得盆满钵满,自己却面临着饭碗之忧,他为一家冰酒厂设计的包装将厂家从倒闭的边缘挽救了回来,被厂方称为“救命恩人”,然而一谈及稿费,对方就顾左右而言他,冯家敏交涉两年,仍然无功而返。

  亲身遭遇的经历让冯家敏深深感到创意工作者在产业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在深圳,虽然平面设计领域曾创作出不少在国内外颇有影响力的项目,但是,荣誉背后却隐藏着设计师们难言的辛酸,发生在设计师与委托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一度层出不穷。2005年,深圳年轻设计师杨晨曦参加湖南某传媒集团发起的形象标识征集,直到他看到自己设计的标识被公开使用,也未收到评选结果与任何通知。冯家敏得知此事后,毅然决定出面帮助杨晨曦维护自己的设计权益。虽然中间困难重重,最终还是胜诉。

  胜诉并不意味着胜利。杨晨曦获赔1万元,而他为此次诉讼却付出了两万多元。在当时的制度框架内,设计者权益被侵犯后很难获得足量的赔偿。冯家敏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意识到,要做一个真正的“维权斗士”,单是技术层面的维权远远不够,只有在制度上做文章,才能从长远和根本上保护创意者的权益。于是,新的征程开始了。

  让设计师们不再被“忽悠”

  那次事件后,冯家敏在网上发起了一次主题为“中国设计知识产权现状调查”的问卷调查,结果参加投票的265名设计师中有244人曾经遭遇过侵权,占九成多。这个惊人的结果让冯家敏痛下决心,一定要为设计师们建立起制度保障,不能让他们再被轻易“忽悠”了!

  在冯家敏看来,杨晨曦遭遇的情况属于招标侵权,在设计行业内相当常见。由于创意行业的特殊性,许多招标单位发布设计招标信息其实只是为了收集创意,当设计师提交作品后,常常被招标单位只做少许修改就采用,却不承认作者的著作权。在这样的交易中,客户往往免费或预付少量订金就可以拿走设计作品,设计师处于弱者地位,之后的取证也成为难题。即便千辛万苦讨回公道,也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金钱,导致不少设计师选择忍气吞声,进一步助长了委托方的气焰。

  设计师们频频遭受侵权,抑制了他们的创意积极性,许多吃过亏的人渐渐学会自我保护,正如深圳平面广告设计师朱强所说:“我是被骗怕了,你被迫比他们更加‘狡猾’,才能减少上当受骗。有这样的心理阴影,创作怎么可能天马行空?”深圳斯达高瓷艺公司的唐霏苦恼地对本报记者说:“我们研发出的新陶瓷花面经常被同行复制,以次充好去争夺市场。但由于涉及到创意侵权的取证难、耗时长,维权工作常常搁浅。”从海外归来的深圳家具设计师徐明也表示,新创意设计申请外观专利通常需要10个月时间,而就是在这段时间,仿冒者已层出不穷,搞得他焦头烂额。

  对于这些窘迫的情况,冯家敏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牵头成立了专门调研小组,历时10个月,调查了全国21个省、自治区48个城市的设计市场,对采集到的两万多个价格数据进行了分析统计,率先制定了一套合理的价格体系,这就是在去年文博会上发布的《中国平面设计指导价格》。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套体系解决了创意行业“定价难”的难题,迅速受到了广大设计师的追捧和应用,许多人拿着这套系统去跟委托者谈判,明确了自己创意的价值。

  不久前,冯家敏又与深圳市版权管理机构及行业组织通力协作,推出了一套“设计作品备案电子证书系统”,目前已有100多位设计师的创意作品在这里获得了“电子出生证”。这套系统针对的是创意作品由于缺乏完成时间的认定体系而在版权保护中缺乏有效依据的问题。通过这套系统,设计作品的创作时间、创意内容和创作人等信息一目了然,一旦发生纠纷,创意者们便可以此为凭据挺直了腰杆争取自己的权益。

  民间创意亟须“护身宝剑”

  “创意受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直以来困扰创意维权的一个核心争议,也是盘桓在冯家敏心中的一块心病。按照深圳律师协会副主席崔军的说法,现有的《版权法》并没有对保护创意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创意维权不太容易找到现实的法律依据。而在冯家敏看来,创意在语意上有两层意思,当它还在头脑中的时候,的确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但创作者把创意画出来、写出来,变成我们可以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作品,此时,创意已经成为作品的表达形式,应该受法律保护。为了使民间创意能够获得法律这柄“护身宝剑”,冯家敏潜心研究,四处奔走,为给创意产业穿上“法律的盔甲”而鼓与呼。

  “尾款又没收到!”这曾经是深圳不少设计师挂在嘴边的一句沮丧的口头禅。以往,由于平面设计作品的交易过程中,以口头形式约定的高达40%,即使签订了合同也往往缺乏规范的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设计师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设计师的“尾款”拿不到或被拖欠成了“家常便饭”。由此,一份具有示范意义、能够有效保障创意者权益的标准合同成为广大设计从业者共同的需要。

  冯家敏与他的同道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最终,大家付出的心血变成了现实。去年7月,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正式出台了由冯家敏参与起草的《深圳市平面设计作品委托合同》,这是中国设计界第一份示范合同。这份示范合同对设计师所享有的署名权、报酬权以及发生侵权后权利人如何获得违约金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从此,设计师有了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依据。“这不但是全国首份合同范本,还将成为深圳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又一重要突破,让广大平面设计师获得维权的利器!”冯家敏信心满怀地对记者说。

  在“中国设计之窗”的论坛上,冯家敏这位创意维权的热心人受到了广大设计师们的爱戴,甚至不吝赞美之词。有人形容他为“侠客”、“守护天使”、“创意保护神”,还有人称他为中国创意维权领域的“教父”。但冯家敏对自己的使命却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说,自己更愿意为中国创意产业扮演“轿夫”的角色,为的是“给设计师朋友‘抬抬轿子’,让大家创作得更安心、更惬意。”


深圳特区报2008年04月02日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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