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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县城市标志雕塑设计征集

2008-07-30 19068 0

  横县位于广西南宁市东部,是全国最大的茉莉花生产和茉莉花茶加工基地,被国家林业局和中国花卉协会命名为“中国茉莉之乡”。为提高文化品位,凸显茉莉之乡魅力,彰显花都特色,经研究,决定向全国公开有奖征集横县城市标志性雕塑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稿的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横县城市标志性雕塑设计。
  (二)雕塑位置。位于横县县城主要出入口——茉莉花大道北面即将动工兴建横县会议中心的顶部,该会议中心呈椭圆形,长轴长92米,短轴长65米,高度23米。(具体见位置图)。
  (三)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应体现中国茉莉之乡——横县的地域特点,以茉莉花为原型设计,体现茉莉花特色,寓意深刻,内涵丰富,简洁流畅,色调和谐,富有艺术感染力。
   2、雕塑体量须与所在位置相适应,与周边楼宇融为一体,并鲜明突出,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生命力。

二、征稿对象
  国内外雕塑家,高校设计专业教师、学生,设计公司,自由设计师,雕塑创作爱好者,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

三、来稿要求
  1、纸质文件:(1)包括平面设计方案、彩色三维效果图,统一用A4相片纸打印并注明设计方案名称,创作说明、雕塑所用材料、建议尺寸等;(2)图样中颜色、形体、结构等各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3)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       
  2、电子文件:将纸质文件内容存入光盘、闪存盘,图片请使用JPG格式。
 
四、征稿时间
  自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止。

五、投稿地点
  稿件邮寄或递交至广西横县国泰有限公司 (广西横县横州镇公园路)。并在信封上标明“征标作品”字样。所有方案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六、评审及奖励
  1、评审组织:聘请知名规划、建筑、雕塑、园林、美术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评审,同时组织群众投票评选,评选结果由中共横县委员会、横县人民政府最终决定。
  2、奖励办法:截稿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评选出中标作品一件,奖金¥30000(含税),入围作品5件,每件付稿费¥2000元(含税),落选作品不付稿费及其他费用。中标作品评定后,由主办方通知中标人进行再次深化设计,并于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设计成果,包括设计图纸、预算报价、制作小样模型(1:10—1:20)及深化设计书规定的其他资料。主办方另付小样模型制作费¥5000元(含税)。

七、知识产权声明
  1、中标作品、入围作品设计版权属横县人民政府所有,所有人享有修改、复制、出版、发行、制作等相关利用的权利。
  2、设计人必须是创意设计的原创作者。设计人保证提交的创意设计为首次发表并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凡参加活动的稿件,无论是否采用,均不予退还。
  4、凡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声明,无需通过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八、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横县规划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横县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横县横州镇公园路)
  邮  编: 530300
  联系人: 麦强
  电  话: 0771- 7251086
  手  机: 13087976666
  传  真: 0771-7251086
  
附:雕塑位置图  


横县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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