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建立以来,设计行业内外广大有强烈保护版权意识的参与者纷纷肯定它的示范带动作用,作品备案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在行业内外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和赞许!对于那些道德缺失者、像“吸血鬼”还有类似“周扒皮”的人……,这下他们得有所收敛践踏心血结晶和脑力劳动成果的无耻行径。
数字设计作品电子证书就好像一张出生证,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在我国,著作权自动取得,以作品创作完成之日作为著作权取得之日。例如,设计师A在2008年1月1日完成一件作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设计师A就拥有了这件作品的版权。可是,谁来证明这件作品是你设计的?谁来证明你是2008年1月1日设计完成的呢?创作完成的时间越长,就越难证明你的权利。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可以客观记录作品完成时间、作者、内容。如果不备案,就难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作者。大量案例说明,侵权人往往不承认自己侵权,并且伪造证据说自己就是作者,由于难辨别真假,很多设计师因没有将作品备案而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品备案可以减少侵权案件的发生,也有利于版权纠纷的解决。事实证明,过去侵权人不怕打官司,不怕当被告,因为设计师难以证明自己的权利。而现在有了备案之后,一旦遭遇侵权,只要设计师出示备案证书,纠纷就很快得到解决,法律有了更大的威慑力。
身在广东的设计师陈先生所设计的作品完成之后都多了一个流程,就是立即登入www.szdc.org 进行备案。开始只是考虑到备案有益无害,万一发生被侵权,多一个证明总是好的,没想到很快就见到效果,不久后就利用备案电子证书向侵犯自己画册设计版权的某家企业索取了应得的合法报酬。日前,陈先生告诉备案中心工作人员,设计费已经收到。这种事情陈先生以前也遇到过,都是选择忍气吞声,一是没有时间去打官司,二是没有充分的证据。现在作品备案后,设计师底气足了,自己劳动成果终于有了一个很方便很有效的保护办法。
调查显示,在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建立以来,以及影响波及的区域内,备案中心的知名度均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不少业内人士纷纷参与到这项保护版权的行动中来,深圳市平面设计师协会会长毕学峰参与备案系统的启动仪式,一些大名鼎鼎的著名设计师,像广东著名的设计师王粤飞,张达利,李红兵等都把自己的作品进行了备案,也包括在一些设计行业内初生牛犊不怕虎成长的新一代设计人,他们认为数字作品备案中心为他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职业安全后盾,在完成自己的作品设计之后做好备案工作,可以很放心的交给客户进行审查和讨论!
在深圳某设计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的小王说,自从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建立并且在全国广泛宣传以来,很多人都了解到了对设计作品进行备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般他会在作品完成后在第一时间内会登陆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网站(www.szdc.org)进行备案,然后在交给客户,并预先告知客户自己的设计作品已经在备案中心进行了备案。客户在得知自己的设计作品已经进行了备案之后一般不敢再单方面终止“合作”,自己去私下雇人将所得来的提案重新翻工;自己的客户里面也有一些也了解并且也有一些自己版权的作品在备案中心进行了备案保护,双方都对备案中心的建立持肯定的态度!
想要得到设计服务的客户表示,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的建立解决了无法认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问题,杜绝了那些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窃取、私下修改别人创意的设计行业的败类进行作案的不良企图,维护了设计行业的纯洁性,同时也使企业不会因为使用版权不明确的设计作品而给自己造成负面的影响.同时企业也可以让那些只有对自己作品负责的并且进行详细提案作品备案的设计者成为设计作品交易中的胜利者,使设计人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信赖关系基础。这样这些设计人才能有信心有把握地与客户经过长时间的仔细沟通,了解客户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希望达到的目的,真正在为客户工作,并且也会称为问题最佳解决方案的提供者。
目前,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的用户已经有3千多名,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作品备案的作用和价值,数字作品备案填补了版权保护环节中长期缺少的一个空白,已经成为设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