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设计资讯 > 设计赛事 > 正文

第四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2009-04-10 7592 0

相关赛事:第四届税收宣传Flash动画、漫画设计大赛


  税收宣传公益广告是现代化信息传播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也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非常重要的一种接受知识、获取信息的途径,能迎合社会群众各个不同群体的欣赏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为普及税收知识,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即,为了普及税法知识,提高税收宣传水平,推进依法治税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共鸣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的依法纳税意识,中国设计之窗在成功举办前几届税收宣传大赛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第四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大赛详情如下:

  主办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承办方:中国设计之窗(www.333cn.com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

一、大赛内容:
  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平面类)

二、宣传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

三、参赛要求:
  户外广告:表现形式可以是路标、路牌,公益广告招贴等。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参赛作品需在设计上富有艺术性,时代感,具有深刻的感染力,贴近群众生活,构思独特新颖,有一定主题深度,切合宣传主题,能较为容易地为社会各阶层人士所接受。

四、设计时间:
  2009年06月30日前提交广告创意设计稿件。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设计公司、设计院校、社会各界及个人。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名);
  优秀奖50名(奖品价值168元/名)。
  作品征集结束并经评选后,在中国设计之窗网站上刊登获奖作品名单,并颁发获金证书优秀的获奖作品将在税收宣传中广泛应用。

七、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为证明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属,更有效的保护参赛作品不被侵害,所有参赛作品投稿之前必须到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进行备案登记,提交参赛作品时需同时提交备案登记号。(备案中心为大赛参赛者提供部分免费备案支持,参赛者可通过答题获得备案赠送)
   ·答题赠送通道
  *请先注册登陆后再答题。题目答案均可在“备案帮助”和“为什么要作品备案”栏目里找到,答题前请仔细了解相关栏目。

   (1) 会员可以从中国设计之窗首页“竞赛投稿功能区”投稿区登陆后提交作品。如果你不是本站会员请先注册,如果你是社区会员请在注册时使用社区用户名、密码及E-mail注册。
   提交作品时请一定注意作品大小不超过300K!上传的作品色彩模式一定要为RGB色!获奖作品需提供电脑制作源文件。请务必在设计说明里填写上该参赛作品的备案号(作品备案证书上显示的备案登记号)!

  (2) E-mail提交:
        如投稿区不能正常提交作品,请将作品,附加设计说明,注明参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通过E-mail的方式发送至 333cndesign@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税收公益广告设计大赛参赛作品-作者名-作品名”

   (3) 邮寄方式:
        将作品彩色打印稿(A4幅面),附加设计说明、参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通过邮寄的方式送交,所有参赛设计稿将不再退回。邮寄请注明“税收公益广告设计大赛作品”。
        来稿请寄: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1417室
        邮 编:518033
        联系电话:0755-83663650  83663226
        联系人:王昕
        查 询:中国设计之窗http://www.333cn.com

八、版权声明:
        1、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网站永久公布其真实姓名,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3、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或中国设计之窗所有。
        4、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中国设计之窗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5、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中国设计之窗可将其作品编辑出版。


 相关赛事:第四届税收宣传Flash动画、漫画设计大赛


 往届回顾:第三届税收宣传Flash动画、漫画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欣赏
      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欣赏
      第二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欣赏
      深圳税收宣传Flash动漫大赛作品展示


84
评论区(0)
正在加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