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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标志征集

2009-05-20 6133 0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七项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确定市房地产估价中心为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之一,现拟更名为“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

  评估中心是由市政府设立,并受市国土房产主管部门领导的公益性机构。中心受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为全市土地管理、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地质环境与矿产管理、估价管理提供技术性和基础性工作。为更好的为我市国土房产发展提供全面、优质的技术服务,展示评估中心新形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志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设计内容

  设计的标志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图案(用于印刷品、旗帜、服装、标牌和其他宣传推广场合)、中心中文名称(深圳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及英文名称(Center for Assessment and Development of Land and Real estate ,Shenzhen)。

二、征集范围

  关注和支持土地房产发展与研究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团体。

三、应征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反映土地资源和房地产管理研究与发展的特征,并对我市国土房产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研究、评估价格审核及系统的建立与维护等方面的技术工作有重要意义。

  (二)应征作品应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具有行业特色和时代感。

  (三)应征作品应便于识别和制作,可用于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四)应征作品应提交原设计稿、相应的电子文档(图片格式以JPG格式为宜)。

  (五)应征作品必须原创,禁止任何形式的抄袭。因涉及侵权行为引起法律纠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四、征集方式

(一)获取表格

  应征人可自行下载报名表格,或向我中心办公室(山水宾馆四楼)免费领取(表格一律采用A4纸张,复印有效)。

(二)填写表格

  征集表格含以下信息:

  1、应征者有关身份资料

  2、应征者联系方式

  3、设计创意简介

(三)应征作品的提交

  1、邮寄提交

  应征作品一律采用A4纸张彩色打印,并与《标志设计征集表》一起装订。

  稿件邮寄: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1号山水宾馆四楼市房地产估价中心办公室(邮编:518034,邮件上请注明“应征标志”字样)。

  2、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信箱:dongv8088@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征标志”字样)。

  3、投稿时作者本人自留标识底稿,无论是否采用,稿件恕不退还。

  4、征集截止日期:2009年6月20日。(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接受时间为准)

  5、联系人:吕先生,电话:0755-82946954

五、评选步骤及奖项设置

  由市房地产估价中心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的设计作品进行初审和终选,经初选入围的作品,我中心将通知作者并签署《委托创作协议》,凡在征集截止后一个月内未接到入围通知的,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

  初选:在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6件,颁发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

  终选:在6件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件为中选作品,颁发证书并奖励人民币6000元(注:如终选无合适作品,该奖项可空缺)。

六、知识产权说明

  所有入围作品均视为受深圳市国土房产发展评估中心委托制作,其著作权属深圳房地产估价中心所有。本征集书附有《委托创作协议》,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者视为全部认可《委托创作协议》条款,并在作品入围后与我中心签署《创作委托协议》。

  附:标志设计征集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估价中心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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