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在受理A级资格申报时各定点机构应根据《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职业规范》(中文版)
Ø 填写《A级ICAD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表》(附件2);《A级ICAD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表》中的ICADA专家委员会委员推荐意见栏可由相关特许机构联系专家填写,也可由ICADA中国总部联系专家填写;
Ø 提交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套,本人2寸证件照片2张;
Ø 提交本人近两年内创作或发表的设计作品三件以上(以原件为佳),以及关于创作思路或背景的书面说明。如果提供的是团体创作作品,则须说明本人在创作中的具体角色和作用。
Ø 提交重大工作业绩或项目的证明、所发表或获奖作品的证明原件;
Ø 根据ICADA的《学术论文报告》(附件13)要求提交学术论文一篇;
Ø 交纳A级ICAD评审及论文答辩费。
l A级ICAD资格考核评审由ICADA中国总部统一组织进行。各定点机构应将申报者资料整理打包并附上详细资料目录,连同评审费一起报ICADA中国总部。
l A级ICAD资格考核科目分为专业资质审核、个人设计作品评审、论文评审和论文答辩。
l 考核评审结束后,ICADA中国总部于5个工作日内向定点机构或考生本人发出有关考核成绩的正式通知;定点机构或考生本人接到通知后必须按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向ICADA中国总部交纳认证费和补充资料。
l 在收到认证费用和补充资料之后,ICADA中国总部将考生考试成绩与考生个人资料一起报送ICADA总部,由ICADA认证委员会统一进行认证。
l 证书由ICADA签署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注册。颁证时间和方式为:自收到上述资料和认证费用10个工作日内,ICADA中国总部将证书寄给考生所属定点机构或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