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赛事:第五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在第十九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即,为了能够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税收宣传水平,普及税收知识,增强宣传水平,迎合社会群众各个不同群体的欣赏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中国设计之窗在成功举办前几届税收宣传大赛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第五届税收宣传Flash动画、漫画设计大赛。
税收是是国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重要杠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动画和漫画是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接受知识、获取信息的途径。对提高公民纳税意识,普及税收知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准确传达税收的文化内涵,推动税收宣传,加强税务部门的形象建设,特面向社会征集税务宣传FLASH动画、漫画设计作品。
主办方: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承办方:中国设计之窗(www.333cn.com)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www.szdc.org)
一、 参赛作品形式:
1、Flash动画;2、漫画
二、 大赛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
三、参赛作品要求:
税收宣传Flash动画
(1)作品尺寸720*576象素,25贞/秒,应当特别注意文字等重要内容的安全区规范,作品时间1至5分钟,附动漫作品截图(尺寸:120*90,格式:jpg,大小:10K以下),要求提交作品源文件和swf文件。
(2)作品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 。
(3)作品要求:必需以flash为主要创作工具,由参赛选手自行策划作品脚本,作品风格类型不限制,鼓励多种风格并举进行创作。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不健康不和谐信息,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主要适合办税大厅、网站、公共电子宣传屏、公交移动媒体、楼宇媒体、电视等媒体播出,适于针对税法和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5)大赛采取“细化分类”的方式对参赛作品的内容提出更加明确细致的要求,参赛者可任意选取一个分类主题进行作品创作,备选主题如下:
① 宣传税制、税收政策类(例如个人所得税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
② 纳税程序等帮助纳税人的纳税服务类动漫短片
③ 税收史话动漫类短片
④ 税务稽查(案例)类短片
⑤ 税收动漫公益广告类短片(时长30秒到1分钟)
(*特别提示:从创作难度和以往获奖作品情况经验总结,参赛者可以尽量选择③、④类主题进行创作。)
(6)获奖作品需要源文件须经过非线性编辑机输出成avi,并可用于电视播放等。
(7)参考主题:
纳税人权利、义务
2009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纳税人权利包括: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义务包括: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税收宣传漫画
(1)彩色漫画,风格类型不限,可以采用正面描绘、讽刺、滑稽等多种形式,形式为静帧,单格或者多格均可。
(2)作品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
(3)漫画角色形象要求新鲜有趣、活泼、通俗易懂、个性鲜明生动,内容取材广泛、自由、灵活。
(4)可以在各种场所、不同媒体上发布使用。作品内容不得含有不健康不和谐信息,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5)参考主题:
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正确使用发票;房地产税收政策解读;汽车税收政策解读;中小企业税法解读及税收优惠政策;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节能减排税收政策解读。
纳税人权利、义务
2009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纳税人权利包括:1、知情权 2、保密权 3、税收监督权 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 5、申请延期申报权 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 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 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 9、委托税务代理权 10、陈述与申辩权 11、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 12、税收法律救济权 13、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 14、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义务包括: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四、作品征集时间:
2010年08月20日前提交作品稿件。
五、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设计公司、设计院校、社会各界及个人。
六、奖项设置:
Flash动画
一等奖1名(奖金1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40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名)
鼓励奖5名(奖金600元/名)
漫画: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名)
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名)
优秀奖10名(奖品价值168元/名)
作品征集结束并经评选后,在中国设计之窗网站上刊登获奖作品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优秀的获奖作品将在税收宣传中广泛应用。
获奖作品将收入《2010税收宣传漫画大赛获奖作品集》。
七、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1) E-mail提交:
如投稿区不能正常提交作品,请将作品,附加设计说明,注明参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通过E-mail的方式发送至 333cndesign@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税收宣传动漫大赛参赛作品-作者名-作品名”。
(2) 邮寄方式:
将参赛作品刻录为光盘,附加设计说明,注明参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地址,通过邮寄的方式送交,所有参赛设计稿将不再退回。邮寄请注明“税收宣传动漫大赛作品”。
来稿请寄: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1417室
邮 编:518033
联系电话:0755-836633226 83663023
联系人:高丽娟
查 询:中国设计之窗http://www.333cn.com
八、版权声明:
1、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在网站永久公布其真实姓名,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2、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3、凡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或奖品后,其著作权归主办方或中国设计之窗所有。
4、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中国设计之窗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5、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中国设计之窗可将其作品编辑出版。
相关赛事:第五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
往界回顾:第三届税收宣传Flash动画、漫画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欣赏
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欣赏
第二届税收公益广告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欣赏
深圳税收宣传Flash动漫大赛作品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