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柏林、布宜诺斯艾利斯、神户、蒙特利尔、名古屋、上海7大城市诚邀设计师参与“设计之都”海报设计竞赛,旨在提升7个城市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计之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竞赛背景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于2004年10月正式成立。该网络致力于提升成员城市的创意氛围,相互分享各自在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所独有的经验和理念。到目前为止,创意城市网络内的“设计之都”成员城市已达到7个:布宜诺斯艾利斯、柏林、蒙特利尔、名古屋、神户、深圳、上海。此次海报竞赛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框架内举办,是现有7个“设计之都”城市首次集体赛事。
赛事组织
深圳、柏林、布宜诺斯艾利斯、神户、蒙特利尔、名古屋、上海共同参与,分别承办本市竞赛。
竞赛主题
竞赛主题“密码”代表“设计之都”城市和每个城市自己独特的文化符号。设计师作品和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对我们城市的形象产生了重大影响。此次竞赛的目的是创作出能够表现城市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具有独特性的视觉作品,每个城市都有其独有的视觉形象,一种特别的密码。此次竞赛的核心是发现我们的城市有怎样的密码。通过此次海报竞赛,我们将和世界上成千上万的创意者们一起叙述和描绘深圳之所以成为“设计之都”的符号、结构、颜色和故事。
参赛资格
此次竞赛面向在深圳、柏林、布宜诺斯艾利斯、神户、蒙特利尔、名古屋、上海7大城市工作的所有平面设计师、插画师、摄影师(职业或学生均可)。参赛者必须在网上登记报名。深圳的参赛者也可以向布宜诺斯艾利斯、蒙特利尔、名古屋、神户、上海(因柏林已提前完成比赛所以不再接受投稿)等5个城市投稿,作品内容需符合所投稿城市的竞赛要求并展现所投稿城市的特色。
评奖方式
每个竞赛城市自由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共设5名评委,其中4名来自本市,1名来自其他“设计之都”城市。评审委员会将评选出10幅优秀海报,其中一幅为优胜大奖。7个“设计之都”城市的70幅优秀作品(每个城市10幅)最终将汇总在一起,在7个城市巡回展出(展期附后),展期至少两周。同时,70幅获奖作品和获奖者信息将于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在7个城市的“设计之都”网站上公布并展示。
每名优胜大奖的获奖者将获得如下奖励:1.奖金2000美元;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章(奖牌)。
联络方式
深圳 | Yao Zhenghua
yaozhenghua123@hotmail.com | www.shenzhendesign.org
布宜诺斯艾利斯 | Javier Gonzalez King
gestiondediseno_cmd@buenosaires.gob.ar | http://code.buenosaires.gob.ar
神户 | Ritsuko Nagao
kobe-design-code@office.city.kobe.lg.jp | www.ithinkobe.jp/kobe-code
蒙特利尔 | Melinda Pap
info-code@buildingmontreal.com | www.buildingmontreal.com
名古屋 | Eriko Esaka
info-code@creative-nagoya.jp | www.creative-nagoya.jp/code
上海 | Qilin Zhang,
codeshanghai@126.com | www.scic.gov.cn, www.021ci.com
柏林 | Martina Zeyen
martina.zeyen@create-berlin.de | www.create-berlin.de
参赛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6月28日
1.参加比赛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深圳、柏林、蒙特利尔、布宜诺斯艾利斯、名古屋、神户、上海等7个城市的所有平面设计师、插画师、摄影师(职业或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下午5点(当地时间);
4.报名结束后参赛者将获得一个16位电子数字编码;
5.参赛者在提交参赛作品时需将16位电子数字编码作为作品名称;
6.每名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每件参赛作品只能与一个电子数字编码匹配,重复投稿无效。
赛事问询截止日期:2010年7月5日
1.参赛者若有疑问请于2010年7月5日下午5点之前(当地时间)将问题提交给联络人;
2.参赛者的问题和主办方的答复随后将粘帖在相关网页上。
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0年7月29日
1.参赛者需于2010年7月29日中午12点(当地时间)之前将参赛作品网上提交至报名网站要求的地址;
2.迟于截止日期提交的作品不能参加评奖。
作品提交要求
1.提交作品前需先报名获得16位电子数字编码;
2.海报尺寸:A1纸大小(594毫米×841毫米);
3.文件格式:高质量JPEG格式(8或更高);
4.分辨率:72dpi(1684×2384像素);
5.图片大小不应超过5MB;
6.上述低分辨率图片仅用于评审时使用,最终入选的优秀作品必须重新以高分辨率文件提交,以便于印刷成A1格式用于展览和其他用途(如新闻发布、大众传播);
7.参赛作品必须以匿名形式网上提交。提交时作品上不得出现作者的名字或其他易于辨认作者身份的信息;
8.网上登记报名后产生的16位电子数字编码作为每件参赛作品的名称。
注:入围的优秀作品将被7个城市用于展览、推介、印刷等用途。参赛作品以海报形式表现,与此同时,作品内容应适用于在以下载体上展示:T恤衫,手袋,徽章,网页,屏保,等。
评选程序
1.2010年8月29日之前完成评选;
2.符合竞赛要求的参赛作品将以匿名形式交给评审委员会;
3.2010年9月3日之前公布评审结果。
评选标准
1.参赛作品内容符合竞赛要求;
2.作品具有原创性和创造性,与竞赛主题吻合;
3.作品能够体现“好设计”的内涵;
4.作品内容适合在其他媒体或载体上展示。
版权与授权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赛作品可以使用摄影、插画、拼贴画、凸版印刷等多种表现形式,作品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版权。参赛作品提交完成后,一旦有第三方提出该提交作品存在侵害或侵犯他人版权的行为,提交作品的作者不得侵犯本次海报竞赛主办方、评审委员会和承办方的权利。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所提交作品可被竞赛组织方不受约束地应用于展览、宣传、网站等。
如果提交后的参赛作品将被用于商业用途,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T恤、徽章、手袋、屏保等产品时,竞赛组织方同意作为该作品原作者的委托人在专业基础上提出质询并拟定合适的版权合同,确保上述产品的盈利可接受原作者质询。
巡展日期和地点
从2010年9月至2011年12月,70幅优秀作品将分别在以下城市展出:
深圳:
2010年12月6日至9日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创意城市大会会场外
2010年12月10日至20日 | 市民中心或华·美术馆
上海:
2010年9月15日至22日 | 第六届上海国际创意产业周 | 上广电创意产业园
2010年9月23日至10月31日 | 20个创意产业园内巡回展示
名古屋:
2010年10月9日开始 | 名古屋设计周 | 名古屋设计中心设计廊及市内巡回展
神户:
2010年10月15日开始 | 神户设计节 | 神户创意设计中心内
布宜诺斯艾利斯:
2010年10月22日开始 | 布宜诺斯艾利斯国际设计节 | 国际设计中心内
柏林:
2010年11月4日至11月29日 | 创意柏林展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