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咸阳泾渭新区的品牌标志,彰显咸阳市泾渭新区形象的移动“名片”,咸阳市泾渭新区管理委员会拟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志设计方案。
咸阳市泾渭新区,是陕西省政府依据国务院《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设立的省级开发区。新区总规划面积305平方公里,全部在咸阳辖区内。重点打造空港产业园、历史文化聚集区、现代产业聚集区三大功能区,最终建成西部最大的临空产业园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秦汉历史文化聚集区和西部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
咸阳市泾渭新区名称信息
1、咸阳市泾渭新区(中文)
2、XIANYANG JINGWEI NEW AREA(英文)
一、 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咸阳市泾渭新区标志征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标志设计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支持泾渭新区标志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泾渭新区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泾渭新区标志设计公开征集活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0年6月7日开始,于2010年7月7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应征方案的要求
4.1提交作品的具体要求
4.1.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泾渭新区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
4.1.2标志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4.1.3标志设计应有广泛的适应性。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4.1.4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4.1.5除了图案之外,每一件作品配写300字左右的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标志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4.1.6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提交电子邮箱:jwlogo@126.com
4.1.7泾渭新区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4.1.8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4.2应征作品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4.2.1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2.2应征作品一经获奖,作品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等著作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4.2.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规则所有条款。
4.2.4泾渭新区标志设计稿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德及风俗的要求。
五、应征办法
5.1应征作品只能以挂号邮寄(快递)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人民中路工商银行大厦17楼 咸阳市泾渭新区管委会1703室 泾渭新区标志征集工作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712000
国内咨询电话:029-33259301
电子邮箱:jwlogo@126.com
《报名表》及《承诺书》请登录www.jwxq.gov.cn进行下载
5.2以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或签收时间)为准;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征集办不接受除挂号邮寄(快递)和当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六、保密规定
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保密规定:
6.1 应征人在创作应征方案的过程中以及向征集办提交上述应征方案时,均应对该作品本身(及其创意)严格履行下述保密义务。履行下述保密义务的期限应自应征人开始创作应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揭晓。
6.2应征人对保密义务的履行,即要求应征人及相关参与人员在上述保密义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办及由征集办指定的内部工作机构除外)披露应征方案本身(及其创意)。
6.3在本次设计征集活动举办期间,征集办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征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参选资格的权利。
6.4 如应征人对上述保密义务的违反致使主办者遭受任何损失,主办者保留要求该应征人赔偿的权利。
6.5应征人是否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主办者。
七、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 征集办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应征人同意,无论该应征方案是否中选泾渭新区标志,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泾渭新区标志设计公开征集活动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八、作品的评选
8.1(一)通过报纸、网络等现代传媒形式向全国公开征集泾渭新区标志。
(二)由专业人士对所有投稿的作品进行初选。
(三)由专家小组对初选所得的标志进行评审,评出10件入围优秀设计作品。
8.2 主办者拥有决定泾渭新区标志的最终权利。
九、作品奖励
9.1 对成为泾渭新区标志的作品,奖励人民币10万元(税前)。
9.2 对评选出的10件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税后)。
9.3 主办者向泾渭新区标志作品的创作者、入围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9.4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9.5 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9.6 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
十、相关声明
10.1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泾渭新区标志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泾渭新区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一、其他
11.1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者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11.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咸阳市泾渭新区管标志征集工作办公室
征集办咨询电话:029-3325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