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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征集昌平旅游形象口号和VI系统

2010-09-08 10364 0

  北京市昌平区地处北京市西北部,与朝阳、海淀区接壤,总面积1343.5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94.2万人,是中国北京著名的旅游胜地,首都城市发展新区。昌平旅游以它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多样的旅游产品荣获了《中国十大最好玩的地方》和《中国优秀旅游名区》等称号。
  昌平区地处温榆河冲积平原和军都山脉结合地带,位于北京的上风上水,地形地貌多样,自然风光优美,雨量充沛,空气清新,四季分明,山峻、树绿、水清、天蓝,素有“首都后花园”的美称。区内文物古迹众多,现代景观多样,有驰名中外的明十三陵;“天下第一雄关”——居庸关;十三级浮屠的辽代银山塔林;拥有“亚洲之最”称誉的中国航空博物馆、中国坦克博物馆;独具特色的十三陵、华彬、太伟、顺峰四个国际高尔夫球场;全国最大的射击场——中国北方国际射击场;北方地区最大的国家级农业园——小汤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风景秀丽的十三陵水库和蟒山、沟崖、碓臼峪、虎峪、北京后花园、双龙山、白羊沟、大杨山、银山塔林、天池十大自然风景区,其中蟒山、大杨山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有全国闻名的九华、温都、凤山、天龙源、龙脉、红栌六大温泉,并且小汤山镇被授予“中国温泉之乡”称号;还有距离北京城区最近的雪世界、军都山两大滑雪场。全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78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两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

一、 目的意义:
  全面展示昌平丰富的旅游资源,准确挖掘和把握昌平旅游的内涵,生动塑造和宣传昌平旅游的整体形象,提高昌平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实现昌平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 征集内容及要求
  能充分反映北京昌平的旅游形象、特色和优势,创意新颖,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
1、昌平旅游形象宣传口号:中文。一般在12个字以内,能准确、突出地反映昌平旅游形象定位,主题深刻,创意新颖,语词精炼,易记上口,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适合旅游广告宣传需要;便于外语翻译。
2、旅游形象标识:充分体现昌平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构思精巧,耐人品味,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和记忆;标识图案要宜于三维动画制作,适合电视表现;适合制作成一系列的VI视觉形象系统进行推广。
3、VI视觉形象系统:内容至少包括网站logo、名片、信封、信纸、工作证、工作牌、环保袋、礼品袋、请柬、介绍信、旅游宣传品陈列架等。

三、 应征须知:
1、 所有应征作品均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邮箱:


2、 作品提交后应通过电话方式确认。
3、 应征作品邮件主题应为:“应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设计者名称”或“应征旅游形象标识——设计者或设计单位名称”
4、 应征旅游形象宣传口号的作品以word文档(.doc)附件形式提交,文档内容应包括应征的宣传口号及相关的文字说明。
5、 应征旅游形象标识的作品包括标识、标准字体、标准色彩、辅助色彩,还应包括名片、信封等3个以内的vi设计以辅助展示,并配相应的文字说明文档。
6、 所有应征作品应注明设计者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7、 有关昌平旅游业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昌平旅游网”(www.chply.gov.cn)
8、 征集活动的信息发布、作品展示、评选结果公布等都将在“昌平旅游网”(www.chply.gov.cn)上发布。

四、 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0日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环南路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中医院对面)
联系人:杨郑艳   邵琳琳
联系电话:010-89740051   010-89740061

五、 评选及奖励办法:
1、 征集截止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方案进行筛评选稿。活动最终评选出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和旅游形象标识各20件入围作品,各确定1件入选作品。
2、 对最终入选的昌平旅游形象宣传口号,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3、 对最终入选的旅游形象标识,奖励人民币20000元(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4、 对入围的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奖励价值500元的温泉票
5、 对入选的旅游形象标识,作者要完成其余的VI形象系统设计,支付劳务费用20000元。

六、 知识产权说明
1、 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 入围作品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完整设计方案,提供可编辑的设计源文件;
3、 入围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的独立完整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 入围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奖金后,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向第三方提供该作品创意方案,否则构成侵权,昌平区旅游局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 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6、 参加此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七、 备注
1. 您提交的作品,请配上必要的文字说明或效果描述。
2. 作品采纳后,请提供可编辑的完整的矢量图形源文件和相关文件。
3.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局所有。

 

                       北京市昌平区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s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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