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由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主办,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深圳市设计联合会、深圳市创意文化中心承办,以展示本土设计力量在创新设计取得的成果,向外推广深圳的设计形象,打造本土设计大奖品牌,鼓励、引导深圳乃至中国的设计产业进一步发展,鼓励众多的设计师发挥其个人与团队的最大潜能,推动中国本土设计走向自主创新、产业化以及国际化轨道。是对中国设计的一次年度盘点,立志于打造为中国最权威、最专业的年度设计奖项,是企业以创新设计突围、设计师以创新设计扬名,提升品牌价值的权威标志!
一、参评范围
包括家用电器、IT通信、家居用品、休闲娱乐等行业的设计创新产品。
二、参评对象
面向全国的专业设计公司、机构、工作室、设计院校及个人设计师;
三、参评产品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产品方可报名参评。
1、上市组产品在
2、上市组产品具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商标。
3、概念设计组作品具有一定的创新个性或特质,不存在抄袭、剽窃、仿冒、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参评办法
参评者在2011年3月18日至4月10日期间,登陆(中国文化产业网、文博会官方网站、深圳市设计联合会官方网站,中国设计之窗网站),下载《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申报表》。填写完整申报表连同参评产品或项目图片、机构简介、业绩材料、作品介绍、产品详述,须注明此产品是否已在市场推出等相关资料以一个压缩文件(.rar格式)发送到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邮箱wbhsj001@163.com,或者刻录光盘寄送至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交件截止时间不得超过2011年4月15日。
1、压缩文件必须以参评产品的全称来命名。参评资料图片要求为.jpg格式,72dpi,不超过5幅,整个压缩文件大小应在
2、上市组作品参评资料图片必须是产品的实样图片,任何效果图资料将视为无效的参评资料,取消参评资格。
3、每个报名参评者最多可提交三份产品参评报名表,每份参评报名表只允许提交一个产品参评申请。
4、主办方有权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参评材料或者提交的参评材料不符合本规则的参评资格。
五、参评费用
1、参评费:本届免费。
2、所有参评者发生的交通、通讯、邮寄及产品运输等费用自理。
六、评审标准
创新性:突出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有效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新点突出;设计概念独特新颖,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引领未来产品发展趋势改善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
实用性:功能结构合理,以人为本,考虑人机工程关系,安全耐用
环保性:考虑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如:工业节能技术、交通节能技术、新兴环保产业等;产品具有可回收性和再生循环利用性;
工艺性:工艺与材料使用合理,产品品质符合和达到国内外相关质量标准;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艺术性:外观造型设计适度,风格特色突出,色彩设计协调;
七、奖项设置
1.已上市作品设计组
TOP至尊金奖:1名
TOP至尊银奖:2名
TOP至尊铜奖:3名
优秀入围奖:10名
2.概念设计及产品未上市设计组
Idea创新金奖:1名
Idea创新银奖:2名
Idea创新铜奖:3名
优秀入围奖:10名
八、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2、初评:
3、终评 :
4、颁奖典礼:
九、公示展览
1、对在线公示50份入围作品,未向主办单位提出异议的“设计精品奖”的获奖产品,主办方将获得通知参评者提交实物产品参加公示展览,不参加公示展览的参评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2、获得“设计精品奖”产品且愿参加公示展览的参评者需要在
3、展览时间:2011年5月13-16日,地点:深圳会展中心6号馆
十、颁奖典礼
时间:
十一、权利与义务
1、所有参评者享有同等参与评奖、监督、建议的权利,主办方负有被监督、听取建议的义务;
2、参评者无偿地、不可撤销地授权主办方对所有获奖产品或举办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参评产品,以举办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展览、公示、宣传,或编辑出版或编印。
3、所有参评者不得要求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退回所提交的参评产品的参评资料;无权向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主张获得任何补偿、对价、报酬、费用承担的权利,亦无权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权利或分享举办方因相关活动所获取的任何权益、收益。
4、如未能评选出合适的得奖产品,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保留不颁发任何一个奖项的权利;
5、参评者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大奖的全部责任,如发现参评者、参评产品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组委会有权在大奖任一阶段取消其参评资格,收回其所获之奖项,由此造成举办方损失的,概由参评者承担;
6、参评者参加本次大奖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
十二、争议处理
1、如参评者之间因为参评事宜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可以居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2、如其他方对参评产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评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举办方因此而被卷入纠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参评者承担;
3、与本次大奖所设得一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进行解释。本大奖在征集、参评、展示、宣传等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承办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生效与解释权
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单位。本规则自2011年4月18日起生效。
十四、相关查询
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评选工作组
A: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3838号设计产业园金栋一楼 P:518033
T:0755- 26512599 F:0755-25327008
E:wbhsj001@163.com
附件:《第七届文博会设计精品奖申报表》申报表.doc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