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良参赛作品
亚运会会徽
“亚运会徽涉嫌抄袭,有人主张和解,但我们坚持要打官司。”昨天,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之前被媒体热炒的亚运会徽涉嫌抄袭一事,已经定调———经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亚运会徽设计者胜诉。
案件回放:
亚运会徽涉嫌抄袭?
在亚运会官网上,广州亚运会会徽的“创意、设计”者是张强,而张毅、吴仲旻等人被列为“参与设计”。
但当五只小羊正式亮相后,引起了一个在珠海从事设计工作的年轻人———黄子良的注意,2010年6月,刚从广州一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的黄子良,曾于2006年5月创作了一幅作品,参加2006年5月的“网游动漫总动员·广州”标志征集活动。据他称,创作的灵感来源于五羊和火焰。五羊最能代表广州,用火焰来表示最为合适。不过这幅作品当时并没能入围。黄子良曾想过用这幅作品参加广州亚运会会徽的征集,但因为其要求参赛作品没有参加过其他比赛,他便放弃了参赛。
黄子良认为,会徽涉嫌抄袭的理由有两条,一是征集的时间。广州亚运会会徽的征集时间是2006年6月8日至8月15日,而他的作品在2006年5月便公开发表。黄子良认为张强等人看到他作品的可能性非常大;二是作品本身的图形结构很相似。黄子良称他的作品与会徽最大的差别仅是太阳标志,而图形结构、色彩及架构基本一致,就连五羊雕像和火焰的喻意都相同。于是,他一纸诉状将亚运会徽创作者和亚组委告上了法院。
律师说法:
这个官司必须要打!
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作为“亚运会律师顾问团”的组成成员,广信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华参与了这个案子。他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虽然当时有领导主张和解,但律师顾问团认为事关亚运声誉,不能和解,只能迎战。“公众会怎么想,亚运会在搞什么名堂,居然抄袭一个17岁小孩的作品!”
经过一番辛苦的取证和调查,律师顾问团有信心确认亚运会徽在创作过程中没有抄袭。2007年12月,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2010年10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会徽创作者没有抄袭,属于原创。对于律师顾问团在庭审中提出的辩护意见,原告黄子良也表示能够接受,并在判决出来后表示不再上诉。
两份设计案为何如此相似?王晓华律师表示,因为两幅作品的设计者都参照了同一幅美术作品———广州的五羊雕塑。他说,对于借鉴已经发表的公共作品进行创作,不存在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