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锷涉嫌剽窃的证据
8月7日,建筑评论家方振宁连发微博,微博的矛头直指国内知名策展人朱锷,称朱锷在十年间多次侵犯自己的作品版权,同时还剽窃日本设计师北川一成等人作品。方振宁一共用11条微博指出朱锷的抄袭证据。与此同时,平面设计师刘治治也爆出朱锷08年在798策划“无印的中国天空”展未得到官方授权。朱锷发表一句话微博致歉,目前暂无其他回应。
未经著作者方振宁本人授权出版的《东京流行》内页。
未经艺术家本人授权出版的视觉语言丛书《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和《德国现代艺术巨匠约瑟夫波易斯》。图片由方振宁提供
方振宁对朱锷放言:“过去我是你的大哥,把你请到家里来,我容忍你十年,是看你工作认真,很多细节我都看在眼里了,看到你有职业性,可是你对人没有尊重,才会出现今天的情况。”方振宁对此事已经表明了态度,他在微博中表示,放朱锷一马的前提是私下和公开诚实的道歉。
为了证明朱锷的抄袭行为,方振宁用11条微博来罗列了11个“朱锷大盗案例”,下面就是这11条微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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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锷大盗案例11:2008年,我助理给他做作品的网页,我发现许多作品怎么简直就是日本人设计的一样,我对他能如此深入骨髓的能力很佩服,那么怎么样呢?网友afe_爆料的北国米包装设计和北川一成的几乎一样,他把这作品当做自己的作品放在网上,我不知道这是聪明还是愚蠢?
朱锷大盗案例10:是我在日本向朱锷极力推荐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的作品,并让他认识了东京代理维纳作品的360度画廊,他买了许多纸上作品,于是没征得这位在世艺术家的同意自己出版了《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360度画廊老板听说之后然我买了带给他们,老板看了很气愤。
朱锷大盗案例09:朱锷2008年在798策划了“无印的中国天空”展,海报上的图就是直接从一本杂志上扫描下来用,太直接了吧?
朱锷大盗案例08:朱锷有一天突然开始设计空间作品了,我们都觉得这是他平面向空间的跨界,他请北大教授王昀去点评他老婆在海淀开的一家美容店设计,并约了缤纷杂志的记者,王老师评价了朱的作品,这些都刊登在缤纷杂志上了,结果真的设计者告缤纷说这不是朱锷的,杂志方出来调解,王昀大呼上当。
朱锷大盗案例07:2003年朱锷出版了《 我的废纸:朱锷的设计作品集》,封面设计完全抄袭日本举办的一次荷兰风格派的展览招贴,我在2000年同意和他私下解决纠纷的条件是他同意自费给我出版一本作品集,于是我提供近500张幻灯片给他,他一直不出版,然后对我的作品模仿收在《我的废纸》中。
朱锷大盗案例06:2008年,朱锷说他和我合作策划无印良品在中国的展览,我在他三里屯的设计事务所给他出了“无印的中国天空”的概念,结果最后发表成了他个人成果。
朱锷大盗案例05:朱锷在2000年6月出版了我提供全部图片的《东京印象》,我让他署名方振宁,结果他属我日本的名字,所有这些书没给我一本样书,没有一分稿费。
朱锷大盗案例04:朱锷在2000年6月出版了我提供全部图片的《东京流行》,是他当时在日本的老婆(他自己说是结婚德,后来又说只是同居)郑晓颖策划的,是她把书稿从日本带到北京交给他的,我现在有全部的电子文档,此书没属著作者或拍摄者名。
朱锷大盗案例03:2003年那会,他说他的阳光谷要出版我的世界建筑大师访谈集,一直不见进展,我等不了了,要他返还我参与排版的电子版,他说当事人辞职了找不到了。
朱锷大盗案例02:朱编辑的视觉语言丛书几乎都没有授权,他约我为《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一书写序,他说用我原来的稿子节选一段,我说三个条件:1/我要看你节选的定稿2/要署名3/要十本样书。结果石沉大海。等我发现时你猜怎么署名的?把iFANG(我的网名)写成IFAG,高手。
朱锷大盗案例1:1999年朱从北京来电说要出套书,我建议他可以参照日本百元商品店的作法,做10元一本的书,文字越少越好,少校对少错误速度快。我让他当时在日本的老婆把我编辑的四本书原稿带给他,结果石沉大海,2000年我回国在深圳书城发现全都出版了,我电话他要告到法院,他说要私下和解,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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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朱锷出版多未经授权
因看到自己博客上的文章、图片几乎不变地被设计师朱锷发在微博上,从前日开始方振宁在微博上连发11条“朱锷大盗案例”,每条内容都曝光了朱锷不同的侵权事件,由此引发中国设计界的关注,被网友称为“年度设计界第一大盛事”。
方振宁告诉记者,除了博客文章,自己多年来亲历被朱锷侵权等事件,比如1999年自己就曾建议朱可以参照日本百元商品店的做法,做10元一本的书,并托人把自己编辑的四本书原稿带给朱,“2000年,我回国在深圳书城发现我的这四本书全都被朱锷出版了,但没有署我的名字或把名字署错。”朱锷称经调解,他本人自费给方振宁出版了一本作品集。方振宁称,“我提供了近500张幻灯片给他,却一直未见出版。不过2003年,朱锷对我作品的模仿却收在《我的废纸:朱锷的设计作品集》中。”
方振宁还称,朱锷所编的视觉语言丛书几乎都没有授权。比如《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朱锷没有得到劳伦斯维纳的授权,也没有得到360度画廊老板的授权。
方振宁告诉记者,自己并未将被侵权的事诉诸法律来解决,是因为赢点钱对其意义不大,“朱锷的设计出版还是比较专业,他现在是能影响中国设计界的人,但书的品质和人的品质有差距。如果让大家都跟着学这种盗版、侵权的做法,中国设计界会变成什么?”
回应:对事实表示抱歉
面对方振宁微博上的曝光,朱锷昨日回应表示,方振宁提到的几件事是事实,“包括此前出10元一本的书这些事对方振宁来说是不公平,自己表示抱歉。”
朱锷告诉记者,自己此次在微博上用了方振宁的文章,但没有署其名字,看到方振宁提出后便马上删了。与此同时,方振宁在微博上所说的出版10元书没署其名确是事实,“但这事前几年与方振宁已经解决过了”。而对于《美国概念艺术家劳伦斯维纳》一书,朱锷称自己是没有得到劳伦斯维纳的授权,但得到了360度画廊老板的授权。至于方振宁为此书所写的序的署名由iFANG(方振宁的网名)写成IFAG,“那是署名署错了。方振宁提出后,我答应重印的时候改回来,但后来这本书没有再往下做。”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内设计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支持方振宁追究的态度,设计师本应是最支持、最尊重知识产权、著作权的一群人,不应该窃取别人的成果。
■ 当事人简介
方振宁:日本当代著名华裔艺术家、建筑及艺术评论家、自由撰稿人。出生于南京市。
朱锷:著名平面设计师,出版人,策展人。致力于介绍日本设计师和国际设计最新动向。1968年出生于杭州,1990年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