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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深圳创意影响力评选细则

2013-12-09 15251 0

  “2013深圳创意影响力评选”即日起面向全市征集报名。

一、奖项设置

  “2013深圳创意影响力评选”奖项设置分为“年度创意人物”、“年度创意品牌”、“年度创意活动”三类专项奖,每类专项奖评出5名获奖者。

  获奖企业将编入《创意影响力——中国深圳·设计之都报告》,并报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同时将获推荐优先享受各项文化创意产业优惠政策。

二、 参选条件

1.年度创意人物

参选对象:

  在深圳的各类创意设计产业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负责人,传媒从业人士,独立设计师或创意设计工作者,创意文化产业相关政府官员。

评审指标:

(1)在国内外创意设计产业界(或所处行业内)具有较大知名度与影响力;

(2)2013年间,在创意设计产业中承担过有较大影响力项目,包括创意项目、设计、著作、发明及专利,或在国内外创意产业活动中有获奖经历;

(3)为推动深圳创意设计产业的发展或国际合作交流做出较大贡献,通过自己的创意努力提升公众对设计的认知;

(4)在设计研究、设计战略等方面卓有研究,推进设计与商业的结合,挖掘出设计的商业价值,大幅度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

(5)在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方面,体现出设计者的责任,以设计体现文化传承、文化内涵或对特定群体的帮助。

(6)媒体报道和传播频率高,并在参与公益性创意文化活动方面有较大贡献。

2.年度创意品牌

参选对象:

  2013年间,做出卓越贡献和具有创新精神的深圳创意品牌(产品或服务品牌均可)。

评审标准:

  (1)具有较好的品牌战略规划,在产品研发方面充分展现出活力和潜力,在品种、品质、服务模式等方面具备鲜明特色。
  
  (2)拥有较强的品牌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3)在2013年间有突出业绩表现,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有较大提升,获得消费者较大认同。
 
  (4)品牌在国内外创意设计产业界(或所处行业内)具有较大知名度与影响力,在全市本行业和本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好口碑;

(5)创意在品牌规划中具有突出价值,充分体现创意设计在品牌成长中的作用,具有鲜明的创新性。

(6)媒体报道和传播频率高,并在参与公益性活动方面有较大贡献。

3.年度创意活动

参选对象:

  2013年间(特别是本届创意十二月活动期间),在深圳举办的各类创意活动,如展会、竞赛、民间创意活动等。

评审标准:

(1)活动具备原创性,或在理念上有较大创新,对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

(2)活动对新的生活方式或风格的建立有倡导作用,具备社会影响力;

(3)活动直接或间接带来一定商业价值;

(4)活动引起社会大众广泛关注和市民的参与、认同;

(5)活动影响力强,产生较大的、积极的社会反响。

(6)媒体报道和传播频率高,具有较强的公众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报送形式

  报名采用组织推荐、专家推荐和企业、个人自荐几种形式,参赛者可登录深圳新闻网或深圳商报官方网站“商报路”的“2013深圳创意影响力评选专区”下载推荐报名表,由推荐单位填妥报名表后于2014年2月28日之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和文件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深圳商报大厦16楼2013创意影响力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刘娥收。信封上请注明“年度人物”或“年度品牌”、“年度活动”字样。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评选公共邮箱中,参评“年度人物”发送至:niandurw@126.com;参评“年度品牌”发送至:niandupp@126.com;参评“年度活动”发送至:nianduhd@126.com

  为确保工作进度,逾截止日期(2014年2月28日)后,原则上将不再接收推荐材料。

四、联系人

刘娥

电话:0755-83519745

手机:1830755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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