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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湖南省普通高校师生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05-14 12988 0

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湖南理工学院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2月。作品截稿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三、参加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

四、作品类别

(一)美术类

包括油画、中国画、雕塑、水彩(粉画)、版画、综合材料(其他画种)、硬笔和软笔。

(二)设计类

包括工业设计类(包括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类(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VI设计等)、媒体艺术设计类(网页设计、微电影、实验短片、动画、插画、影视)、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类、建筑、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类、综合设计类(包括服装、漆艺、陶艺、金属工艺、玻璃工艺、纤维、软雕塑、壁画等)。 

五、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原则上不限制题材和内容,但须为作者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

(二)本次评选活动作品统一由学校组织报送。每所学校报送的学生作品数量不超过100件,教师作品数量不超过20件。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学生作品可报1名指导教师(限1名)。

(三)已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的同类比赛,并获得奖项的作品不参加此次评选。

(四)各类参赛作品应以原创性为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法规、行业规范等要求。鼓励采用新思想、新形式、新媒介、新材料进行设计、策划、创作、规划等。

六、作品类别代码

(一)设计类:

A、工业设计类(包括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等专业方向的作品)

B、视觉传达设计类(包括平面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VI设计等作品)C、媒体艺术设计类(网页设计、微电影、实验短片、动画、插画、影视)

D、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类

E、建筑、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类

F、综合设计类(包括服装、漆艺、陶艺、金属工艺、玻璃工艺、纤维工艺、壁画等作品)

(二)美术类:

G、油画

H、中国画

I、雕塑

J、水彩(粉画)

K、版画

L、综合材料(其他画种)

M、硬笔

N、软笔

(作品类别前大写英文字母代码即类别代码)

七、提交要求

(一)提交规格:

设计类

1.动态形式作品(含动画、微电影、视频广告、纪录片等)


2.静态形式作品
(含工业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类、媒体艺术设计类、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类、建筑、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类、综合设计类等) 

美术类:

1、初评提交作品电子文件:100dpi,RGB/CMYK模式,JPG格式。

2、终评提交作品尺寸:长×高×宽不超过2米。

(二)提交方式:

   1、初评作品提交方式:设计类作品和美术类作品全部以CD光盘形式交至组委会办公室。

   2、终评作品提交方式:待组委会初评结束,公布入选名单后,由各单位统一将入围的美术作品送到湖南理工学院美术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候鹏飞,联系电话:0730-8648513、18307302334,),再由组委会对作品统一进行编号。(不接受个人送件,提交作品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报送单位承担)。

  3、请报送院校统一按照“学校+组别+作品类别代码”命名。

   4、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人数要求不超过3人;并在报名表集体作者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作者的顺序填写。

   5、创作所用素材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出处,所有产权纠纷由本人承担。

   6、请遵守《承诺书》的承诺。

八、评审工作及奖项设置

(一)教师作品不分组。学生作品将分本科院校组和高职院校组分别进行评审和设奖。

(二)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成员从湖南省普通高校艺术学科类专家中抽选)。

(三)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的方式。初评以电子文件为主,在初评中通过的名单组委会将与学校联系,再提交作品原件进行终评。

(四)作品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作品,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获奖者由组委会颁发奖证。获奖名单及作品将在设计艺术家网(http//:www.chada.net)上宣传发布。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一)本次评选活动组委会及各院校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主办单位以及评选活动组委会不承担由于意外造成作品损坏带来的损失。

(三)为了宣传湖南美术与设计艺术教育的成就,凡评选活动展出作品,应视为作者和报送单位已同意主办单位对评选活动的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不为此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拥有其著作权。

(四)作者及其所属高校应确保拥有评选活动作品的自主版权,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引起的任何纠纷和任何法律责任。凡是在报送过程中因延误、未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交、未交报名费等方面出现的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组织院校与参赛者承担。

(五)凡是提交作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高校以及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六)本实施细则有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

十、参赛费用:

    组委会对每个参赛单位统一收取通联费,不得向作者个人收取任何费用。通联费由报送单位统一汇款至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账号:589857349675  开户行:中国银行袁家岭支行)。通联费用主要用于赛事的组织、宣传等活动。

     收费标准:送交学生作品50件以内、教师作品10件以内的高校,收取通联费1500元/所。送交学生作品50—100件、教师作品10—20件的高校,收取通联费3000元/所。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       

地址:长沙市八一路227号湖南省文联办公楼214

邮政编码:410001

联系人:伍琴0731-84582604,13637470329;何娟0731—84466586,15111413907

E-mail: xh1@chda.net             

QQ: 976247263

教师组交流QQ群: 184378819   

学生组交流QQ群: 453114762

官方网站:http//: www.chda.net 

    

                 湖南省设计艺术家协会 微信公众平台                        设计艺术家网 微信公众平台

               

第十二届湖南省普通高校师生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

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6月

附件:参赛表格

第十二届湖南省普通高校师生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评选活动报名表(教师组).doc

第十二届湖南省普通高校师生美术与设计艺术作品评选活动报名表(学生).doc

版式设计要求:

注:由于作品展板版式设计文件较大,未能上传,请联系组委会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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