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文化公司仓库存放着一栋江西老宅。
7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公安部联手发布了《关于坚决制止异地迁建传统建筑和依法打击盗卖构件行为的紧急通知》,这一被业内人士称为“填补空白”的文件,向近年来屡见不鲜的传统古建筑被偷盗、拆解贩卖等行为发出“追缉令”。
传统建筑构件频繁被盗
徽派建筑是我国明清时期建筑艺术的高峰,多年吸引众多建筑商、民间收藏者。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大到整幢搬迁,小到构件收藏,徽派古民居频遭异地收购的势头一直不减。
在黄山市徽派建筑较为集中的瞻淇村,60岁的村民吴月仙住在“九世同堂”民居中。该民居是1901年修建,占地近千平方米,属于瞻淇村古民居,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门楼上“九世同堂”主题的镂空砖雕十分精美。
在这里居住了30多年的吴月仙说:“刚来的时候木雕很多,现在很多东西都被偷走了,所以养了只大狗来防小偷。”瞻淇村另一户居民余玉英告诉记者,去年的一天,她上山去采菊花,回来时发现家里的两扇木门已经被卸下来了,差点被偷走。
在传统建筑遗存较为丰富的山西,大到整栋老宅子,小到构件,也都被文物商贩觊觎。
山西晋中市榆次区庄子乡六台村清代戏台,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被登记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011年6月,该村却将戏台拆除后以11.6万元卖到了广东番禺。记者近日在六台村看到,戏台原址空空荡荡,地面变成了水泥地。附近有一座新盖的简陋戏台,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
在古城山西平遥,由于积淀了大量传统建筑资源,甚至形成了一个大型文物市场。记者在平遥县安固村看到,街道两旁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开的一个个“古典家具行”,并醒目标注“古玩、石雕”等。经营这些店铺的商人说,如果要老宅子可以帮忙联系。
古建筑异地搬迁情况严重
针对破坏传统建筑行为,住建部等三部门向全国各地主管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开展传统建筑调查建档和挂牌保护工作,强调认定的传统建筑应实施原址保护,不得实施异地迁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认定传统建筑,否则将撤销传统建筑所在村落的“中国传统村落”等称号,并通报批评相关部门。
同时,三部门强调要加强传统建筑交易管理,国有的认定传统建筑所有权不得买卖,非国有的认定传统建筑所有权可以交易,但不得进行搬迁。
业内人士指出,大量发生在安徽、山西等地的传统建筑迁建和构件盗卖行为表明,在高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全社会对传统建筑的保护意识严重不足,监管上也存在很大漏洞。
记者近日曾接到线索,冒雨追踪到位于山西晋中市太谷县金谷文化公司位于当地范村镇原铁锹厂的一处仓库。虽然公司大门紧闭,但从旁边一座院子里望去,能看见公司仓库中搭建了一座巨大的棚子,里面囤放着一栋体量较大的江西老宅子,木刻雕花十分精致,南方建筑韵味浓郁。
“三部门通知的出台非常及时。”古建爱好者唐大华说,通知一方面填补了传统建筑盗卖、迁建无人监管的空白地带,另一方面要求各地为传统建筑建立资料库,这样易丢失的构件有了照片等资料对照,一旦通过网络和媒体公布出去,偷盗者就不敢拿出来卖了,起到打击盗贼生存空间的作用。不久前,山西壶关县一个村子丢失了石狮子就是通过这个方式找回来的。
对古建筑摸底建档难度大
业内专家认为,三部门出台的紧急通知,对于制止异地迁建和打击盗卖构件等破坏传统建筑的行为,为在城镇化过程中“留住乡愁”很有必要,但要真正落到实处仍面临不少挑战。
安徽省徽学会理事陈安生认为,通知要求认定的传统建筑不得进行搬迁非常有必要。陈安生表示,徽派建筑是徽州文化作为中国特定历史、地理条件下形成的一种独特的地域建筑,如果离开这个特殊地域环境,即使每一块砖每一根梁都保留了下来,也是对其历史文化价值的一种破坏。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李先逵表示,一直以来,除了少部分纳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古建筑按照文物法进行了挂牌保护之外,还有大量历史建筑没有得到相应保护,此次提出要对传统建筑进行全面的摸底、建档和挂牌保护很有针对性。但由于传统建筑量大面广,加上认定标准还未出台,要在明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全国的普查摸底难度不小。
不过,部分业内专家认为,要完全做到原址保护其难度不小。专家表示,私人拥有的传统建筑大多为农民所有,要农民出钱对其进行维护可能性很小,而产权流转过后又不允许搬走,那么外来社会资金来保护传统建筑的兴趣肯定会大打折扣。因此国家如何引导社会资金愿意参与传统建筑原址保护还需各种政策支持。
不少专家认为,目前通知还不具备法律效应,下一步应进一步推进传统建筑保护的立法工作,用法律将我国宝贵的历史传统建筑保护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