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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 安徽省石台县地方税务局征集文化品牌创意设计

2017-09-26 17712 0

 为深入推进纳税服务规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积极展现石台县地方税务局税企和谐文化建设,面向系统内外全面展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在地税事业发展中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精神风貌以及打造和谐卓越石台地税组织的工作成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化品牌创意形象标识、名称和文化品牌理念,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主办单位
    石台县地方税务局
二、征集内容
    石台县地方税务局文化品牌标识及名称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投稿
四、征集时间
    2017年9月8日——2017年10月8日
五、征集标识要求
    1、作品要能体现出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诚信纳税、和谐共赢、税企共建等文化内涵。
    2、作品要能体现出石台地税文化及石台地方特色。
    3、标识需主题突出,构图简洁新颖、内涵深刻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适合各类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和立体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以及电子媒介等的宣传传播)。
    4、标识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 (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JPG格式,并附3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说明及内涵阐释。
    5、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获奖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与使用,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获奖作品的设计者不能擅自将获奖作品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投稿方式
    请将作品发送至stxdsjbgs@163.com,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投稿时请务必在邮件标题上标注“石台县地方税务局文化品牌标识征集”字样。
    咨询电话:0566-6027798、6023091
七、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由主办方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奖作品如被主办方所采用,则另按所获奖励的50%支付劳务费用。奖金及劳务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支付时代扣代缴。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3、主办方向有关应征获奖者支付的奖金作为支付应征者作品的报酬和费用。应征获奖的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的作品视为活动组织方委托创作的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4、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可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5、获奖的作品人员应与石台县地方税务局补签订委托创作协议,日后所涉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安徽省石台县地方税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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