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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比賽的結果,就是要贏,為了想贏什麼事都可以做

2018-08-21 2363 0

在廣告設計這行業裡,參與比稿,就是一場你死我活的競賽,必定全力以赴贏得第一,各家拿出吃奶力氣與看家本領來應對,從策略、創意、市調、顧問、長官、三叔公、六嬸婆,能拉的關係都拉,不能拉的也想辦法沾點邊兒,這樣搞組織真的是比稿嗎?整個大動員的過程,老實說,在創意設計的評比可能只佔兩成,然而這兩成,能比出什麼?難聽點,或許客戶還不一定看懂。

提案還得講究排場


 

創業前曾待過六年的大型廣告公司,為了年度案,常常在比稿,設計的責任就是搞好自己創意的部分,其他的工作各自有人完成,當時相對單純,靠創意拿案子的倒是主流,但為了想贏,就動用一時之選,組合「比稿小組」,南征北討,到處去PK常常在PK,拿到案子後慶功一番,比完就沒啥事了,後續執行是別人的活兒。這樣折騰幾年下來,很傷身,十個廣告人八個有病,但對一個年輕人的歷練,是快速的成長。因為以前太操,難怪頭髮近來白得特別快,或許這也算另類的職業傷害,常常在慶功終究喝出胃病,抗議抗議抗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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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為了比稿而熬夜,簡直是家常便飯


 

現在的比稿是比誠意,有了誠意之後,就不在意創意,沒有創意也是有生意,是好是壞不在意,因為那是老板的生意。

 

以前的比稿小組拿到案子後就算任務完成不管了,後面有人接手執行。現在的比稿拿到案子後,也不管了,因為比到手了之後大多重來,或是議價不滿意找第二名、第三名、甚至第十名,總之最後不是創意價值勝出,而是專案價格最有利得標。價格與價值這兩件事就像鬼打牆,企業看似既得利益者,看完所有比稿案只要付一點點錢(更有甚著不給錢、偷點子),不過長遠來看,「價格掛帥、踐踏美感」,到底誰害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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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設計師,讓設計師好好為客戶服務,不是雙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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