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天蒙品牌形象,不断增强天蒙景区的灵动性和亲和力,积极打造具有天蒙特色的“旅游吉祥物”,从而更好的塑造和传播天蒙旅游品牌文化,延伸和扩展天蒙旅游产业文化附加值,促进广大游客加深对“天蒙印象”和“品牌形象”的吸引力、喜爱度和认知度,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在秉承集思广益、众筹智慧的原则上,现面向全国,开展天蒙景区旅游吉祥物形象设计征集活动,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美术设计家协会、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征集对象
本次创意方案采取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所有有意愿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并对银座天蒙旅游区吉祥物设计感兴趣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大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5月7日,大赛共设“作品征集”、“初评与网络投票”、“作品最终评审”、“赛果揭晓”四个环节。初评,选出入围作品进行网络投票。
作品征集时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4月10日
初评时间:2019年4月中旬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9日-2019年4月26日
最终终评时间:2019年4月下旬
结果公示时间:2019年4月29日-5月7日
四、征集作品的要求、形式及说明
(一)应征者应提交《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吉祥物全国设计征集大赛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每组作品都有独立的参与权,参与者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版权,如团队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应征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二)《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三)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若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设计稿》应包含设计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征作品的形象设计可以拟人化,可以选择动物、植物、人物或其它自创卡通形象,也可以做上述多种组合。可以是单体形象,也可以是群组形象,应符合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色彩鲜明、形象可爱的要求,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设计应当充分体现天蒙景区“沂蒙山小调诞生地”、“沂蒙山核心代表景区”的形象要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广泛的吸引力。
2.应征作品应当包括吉祥物形象电子版设计图稿、三视图(正面、45度角侧面、正侧面、背面),并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萌化表情及肢体动作等)。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EG格式,以A4幅面白底绘制。
请将作品打包成统一文件格式(可做成RAR压缩包),统一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个人或是团队创作),发至指定邮箱(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设计稿中请勿出现作者的任何相关信息)。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3DMAX),以便中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3.吉祥物形象的可延展性强和应用性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体的制作与传播,并能在不同尺寸实物载体上清晰显示。吉祥物形象设计要易于制作、携带和保存,方便制作成气模、布偶、礼品和纪念品,便于在各种使用环境下应用。
4.吉祥物的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吉祥物的名字及其诞生过程需要有极强的故事性和记忆性,便于制造话题,用于传播。
5.吉祥物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含义及生产适应性。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吉祥物的名称,所有作品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创作理念和含义阐述。
五、作品提交
1.《报名表》(统一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个人或是团队创作)请下载附件。
2.每位投稿人(或每个团队)限投作品2份。
3.投稿方式及要求:
作品统一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个人或是团队创作)。
六、评选方法
大赛截稿后进行初评,评选出入围设计奖作品100个,进入网络投票阶段,并在天蒙景区官方微信平台上开展网络公众意见征集及点评,最终按投票高低评选出前20名为最具人气奖,参赛作品入围后均需接受网络投票,不同意者视为弃权,其余奖项由网络评比+专家评审产生。
本次大赛评选总分=网络投票(30%)+专家评审(70%)。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设计、旅游、策划方面的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最终评审,综合网络评比成绩,评选出最佳、优秀、创意设计大奖,评选结果将通过相关媒体、网络、微信予以公布。大赛评审标准如下:
(1)创新性30%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结合使用环境进行合理创新。
(2)审美性30%
设计要符合美学形式法则,具备持久的美感和观赏性,并且符合新时代大众审美需求。
(3)实用性15%
设计应具备实用的特点和良好的用户体验,便于应用实施,符合吉祥物的属性和特征。
(4)可行性15%
设计要简洁、便于生产加工和制作,有较强的可行性。
(5)纪念性10%
吉祥物设计要有爱不释手的感觉,符合天蒙景区特征,具备一定的纪念意义。
七、奖项设置
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300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优秀设计奖(10名):奖金1000元、获奖证书。
创意设计奖(20名):奖金500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最具人气奖(50名):景区门票两张、获奖证书。
入围设计奖(100名):景区门票一张、获奖证书。
注:
(1)入围设计奖、最具人气奖与其他奖项可重复获奖。
(2)大赛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评审团评审结果为准。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3)奖项为中奖者作品出售给主办方的全部应付价格,主办方勿须另外向中奖者支付任何费用。
(4)奖金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5)以上所有级别的奖金不予累积计算。
(6)景区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征集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所需参考资料,应征者可下载景区资料,同时可通过登录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进行详细查询。
2.所有应征作品已经报名不予退还,请应征者自留未合成设计底稿(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备获选后修改完善。
3.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投稿者应保证所投送作品为本人原创,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应征作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征者应保证其作品系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等全部责任,天蒙景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录用作品即采用奖作品的设计者需提供源文件给主办方并提供作品立体形象,有义务根据天蒙景区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协助主办方后期修改至景区认可为止。
5.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录用的作品(采用奖作品),视为天蒙景区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均归天蒙景区所有,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天蒙景区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6.因延误、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天蒙景区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景区收到者优先。
7.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应征者自行承担。
8.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天蒙景区,即表示自愿参与征集活动,并同意遵守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要求。全部参赛作品景区享有对作品进行宣传、网络投票、报道、展示、出版的权利,须署名作者。
9.征集公告和评选结果将通过天蒙景区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给予公布,相关资料及评选结果作者可登录查询。
10.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天蒙景区即可自行处理。
11.若参赛作品低于300件,活动主办方有权延长投稿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在天蒙景区微信公众号上第一时间公示。
12.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天蒙景区。
网络投票分值分配:
作品得票数÷所有作品总票数=网络投票率
网络投票率x100=网络投票得分
网络投票得分x30%=最终网络投票得分
评审评分分值分配:
专家评审评分x70%=最终评审得分
专家评审手中有100分的分值,满分100分,评审成员在每看过一个作品后给该作品打分,最后取得平均分x70%为该作品的评审得分。
最终网络投票得分+最终专家评审评分=最终得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
山东省美术设计家协会
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