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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非标设备专业厂家|黑龙江脱硫系统定做优选立沣环保科技

2019-10-31 1691 0
    湘潭非标设备专业厂家|黑龙江脱硫系统定做优选沈阳立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我司是一家专业致力于环保文化开发,集科研、设计、生产、销售、工程安装维护和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企业。主导产品有电镀设备、纯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喷涂设备、除尘设备、超声波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及塑料防腐槽、罐的制作和水处理配件。我司研发和生产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军工企业、化工、食品饮料、医药、纺织、医院、学校及家庭的用水。公司素以严格认真,坚持“团结务实、创新诚信、持续发展”的企业精神。

大气污染等定性为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修订后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新《预案》)。新《预案》共分为7章,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和附则。与2005年印发实施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预案》吸纳了近年来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经验,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和预案的适用范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了界定,明确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新《预案》完善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机制,细化了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措施,从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和预警行动和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四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对信息获取、报告、通报等提出了进一步要求。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指导各地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督促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约束和惩戒企业环境失信行为。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环保部门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通过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这一直观的方式,向公众披露企业环境行为实际表现,方便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还可以帮助银行等市场主体了解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风险,作为其审查信贷等商业决策的重要参考;同时,相关部门、工会和协会可以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创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中,充分应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同构建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不合理局面。这位负责人表示,《办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其他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的管理职责,由省级环保部门规定。环保部门也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社会机构,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二是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企业范围。包括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重污染行业内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企业,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
三是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等级、方法、指标和程序。企业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标示。
    评价指标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监理、社会监督4方面21项。《办法》还规定了实行“一票否决”的14种情形,即在上一年度,企业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四是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具体措施。针对不同环境信用等级的四类企业,《办法》规定了相应的激励性与约束性措施,旨在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
合理确定收益。对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类项目,要参考本行业平均利润、银行存贷款利率等因素,科学确定投资收益水平,并逐步向约定公共服务质量下的风险收益转变,政府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固定收益回报。对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类项目,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公共财政支付水平与治理绩效挂钩。完善价格调整机制,明确约定中标价的调整周期、调整因素和启动条件等。

    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统筹好公益性和经营性关系,对项目经营者处置相关的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设施和企业股权等资产及其权益作出限制性约定,不得随意转让。建立退出机制,制定临时接管预案,在项目经营者发生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情形时,及时启动临时接管预案。

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改革投资运营模式。推动环境公用设施管理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模式转变,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对可经营性好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取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资产租赁、转让产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采取打捆方式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对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城镇污染场地治理和区域性环境整治等,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鼓励地方政府引入环境服务公司开展综合环境服务。

    推进审批便利化。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第三方治理项目,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从项目可行性、财政负担能力、公众意愿和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和充分论证,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规划选址、土地利用、节能、环评等前期建设条件的审查。各地区要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联合审查制度,在政府统一的政务审批平台上实行并联审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自14年10月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表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起,“第三方治理”与“向污染宣战”、“环保新常态”、“水十条”、“黄标车”、“APEC蓝”等成为了2014年环保行业十大热词。中国环博会也顺势而为,14年8月的环保沙龙汇集了江浙沪的环保企业和工业用户,聚焦“第三方治理”展开激烈的设想与讨论。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排污者付费、坚持市场化运作、坚持政府引导推动”三项基本原则。第三方治理迎来的大机遇,为环保行业打开新的发展空间。
联系人---崔经理
联系手机---1884067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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