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设计资讯 > 维权资讯 > 正文

雕塑作品抄袭案件

2023-12-07 1273 0
 现在随着国家不断的进步,各个行业都在努力发展,为在自己的一片领域中作出一番事业,就像雕塑行业,它是一个创作艺术品的职业,也是创造奇闻的行业,他们创作出来的作品都是经过他们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辛苦才得以展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堪称世界艺术品。但是随着时代发展,人们的心理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于法律的知识也是越来的淡薄。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某些人严重也成了“理所当然”的事了,别人的劳动成果在一些懒汉眼中就是现成的午餐肉,拿来即食。但是还有一些人也有可能无意冒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原因还是得归咎于他们不懂法,不明白这么做是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对于雕塑设计图纸侵权的案件也是非常的多的,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

 在之前零几年的时候福建省发生过一个侵害雕塑版权的事件,事情是源于一家福建的一旅游服务公司侵犯了刘某德创作的《三个和尚》、《射手与卖油郎》、《叶公好龙》等三个作品的雕塑版权。这三个作品是刘某德与其他作品一起展放在湖北省某雕塑园景区内,被告福建惠安崇发旅游服务公司在崇武旅游区开设中华石雕工艺博览园景区,在其寓言园景点置放有《三个和尚》、《熟能生巧》和《叶公好龙》3件石雕作品,均署写有“得发石材何荣辉先生赠”。经法院现场勘验,被告置放在中华石雕工艺博览园景的上述3件石雕作品从其创作构思和取材、作品构件的排放及大块面造型手法、水平和垂直线条的应用、简练的雕塑风格都来源于原告的作品。侵权人在使用时修改了原作品的部分构件及细节,缩小了原作品的比例。所以被权利人起诉,法院判决旅游服务公司10日内拆除他放在园区内的雕像,并赔偿经济损失小十万元。

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足球之舞”被侵权的事件。陈某博是海南省雕塑艺术学会会长、国家一级美术师、著名雕塑家,他亲手创作的雕塑作品“足球之舞”被人侵权使用。他的雕塑作品被海口市的某镇侵权了,当时自己还不知道,是他的一个朋友路过此地看到的,然后他本人说这座“足球之舞”并非出自我手,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这座雕塑,无论是颜色、线条还是基本外观都和自己的作品几乎一致,并被堂而皇之地作为该镇的“镇标雕塑”。他委托律师找到建设单位海口某有限公司,告知他们私自将这座雕塑作品放大使用侵犯了我的权益,但对方一直不予正面回应。发律师函也被拒,所有只好走上了法律维权的道路,但最终是成功维权,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销毁雕塑,并赔偿二三十万的人民币。

所以对于侵权的事我们还是小心为好,不要随便的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轻则罚款,重则可能有牢狱之灾。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应以身作则,不侵害他人的权益。

被侵权了,收集固定证据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选择协商、行政投诉、刑事报案、民事起诉等多种解决方案。不同的维权途径各有优缺点,权利人可同时使用,以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知识产权打假具有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特点,维权过程可能涉及法律问题,一般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办理。【设计之窗原创作品维权法律中心】可以帮助咱们线上立案,比传统的线下立案流程简单化,立案速度也快。【设计之窗原创作品维权法律中心】专业人才多,交给他你放心。

0
评论区(0)
正在加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