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充满竞争的商业世界中,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只要他们的产品进行了“商标”注册,就可以高枕无忧地成为品牌。然而,这是一个误解,因为“品牌”和“商标”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通常来说,“品牌”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它通过抽象和独特的方式展现自身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是可识别的,可以在长期的建设中在人们心中占据一席之地。它就像一个活生生的个体,拥有自己的特点和个性,使人们在众多选择中能一眼认出它,建立起一种特殊的情感联系。
相对而言,“商标”则是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标志。在商业领域,商标可以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只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被称为“注册商标”,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这个角度来看,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它的存在是由商标法进行保护的。一旦注册成功,权利人就会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品牌则更侧重于市场范畴,它更加关注与消费者建立的联系,引导顾客进行消费,建立对品牌的忠诚度。我们可以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
在我国,商标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两种;品牌则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未注册商标。从范围上来说,商标权的保护有国界限制。每个国家都有保护商标的法律,而商标权利只在注册国内获得保护。如果需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保护,就必须按照他国法律的规定,在该国申请商标注册。
与商标不同,品牌因为不是商标法上的概念,所以在效力上没有严格的国界区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品牌的影响力都可以自由扩展,不受地域限制。
最后,从时效性上来说,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期满后可以进行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展次数不限。商标权还能够继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商标的时效性可以是永久的。而品牌的时效性则由市场决定,取决于经营者的能力及产品质量等多个因素。
另外,品牌与商标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品牌经过注册获得专用权后,就可以转化为商标,具有了法律意义。正是借助商标的法律作用,才使得品牌所产生的超过产品本身价值以外的利益得到保护。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商标等同于品牌,而应该明白,商标只是品牌的一部分,而品牌的价值远超于此。